第四十四章 养马与造反不可兼得(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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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钧觉得自己是没有甚么资格去责难吴三桂和李自成的。

他二人的行为属于认清现实之后,追求自我的一种表达,虽然人还在为俗世的利益挣扎,但他们的精神已然是超脱了。

无论李自成和吴三桂如何对不起大明,但从动物学和生物学的角度上来讲,他们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

会养马和会杀人是不可兼得的。

朱翊钧心想,倘或一个王朝令自己的子民宁愿去杀人也不要养马,那定然不是马出了问题。

“免徭役、赐宝钞、免田租、增马户,太祖皇帝用心若此,却仍未能纾缓马户负担。”

朱翊钧感叹道,

“可见民牧养马之难,实不在是否能免赋减役这一项上。”

徐泰时回道,

“故而洪武末年,太祖皇帝已对马政有所更张,最初止以各户田地之多寡佥派马户,后又添进丁额一项,即以丁、粮合计为佥派标准。”

“此项国策于成祖皇帝时,正式更定为江北五丁养一马、江南十丁养一马。”

朱翊钧虽然是现代计划生育政策下产生的独生子女,但是他对没有实行计划生育之前的社会情况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百姓多子,一户绝不止一丁,马户负担如此沉重,倘或论丁养马,一户有多丁者岂不负累?”

“倘或江北一户有五丁,原洪武五户之赋役皆成其永乐一户之责,长此以往,则必有‘隐丁’之忧。”

徐泰时仍是风度很好地笑笑,

“若以马数而论,永乐、仁宣年间的确堪称民间孳牧之极盛。”

朱翊钧当然读出了徐泰时好风度下的潜台词,

“马资虽于国用甚大,然尝思之当与用民同其利,汉文景时,闾巷有马千百为群,盖民生乐业,庶物咸殖,马自蕃息,民有即国家之有也。”

徐泰时又笑了笑,方道,

“皇上所言极是,据臣所知,洪熙之前,马匹蠲免、倒死,孳牧马匹免予追赔者极少。”

“而自洪熙、宣德开始,民牧马户免予追陪成了惯例,仁宗皇帝、宣宗皇帝皆时常予以蠲免,可见自仁宣之后,民间孳牧已现颓势。”

“尔后英宗北狩之时,景泰皇帝主国,瓦剌内犯,京城亦是缺马,因而不得不颁行寄养解俵之制,方才稍缓战局。”

“寄养解俵”始自正统十四年的土木之变之后,当时北京的边防形势已经急剧恶化,京师却缺少骑操的马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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