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土地收归国有(2 / 3)
姜浩在毕禾走后,就开始布局组建华夏政府,并且安排大大小小的各种职能政府人员入职,行使总理职权。
除此之外,也开始颁布各种各样的政令。
虽然目前涉及范围仅仅只包括了京都周围以及山西全境,但是这些政令迟早都是要颁布的,现在在目前仅有领地内颁布出来,也能提前检验一下政令效果。
出了什么问题的话,范围小也能够及时止损并且修正。
政令内容很多,但是相对核心的也就只有三条。
一是废除农民除农税以外的其他所有赋税。
也就是说,除了种的粮食依旧还需要缴税之外,其他诸如人口税和劳役之类的各种苛捐杂税,全部都被废除的干干净净。
二是征收商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个新税倒也没一下子就弄的特别狠,目前税收率只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十五之间。
具体提升征税额度和区间之类的,还是等以后全国统一之后再慢慢的来。
三就是进行人口普查和丈量土地,并且明确规定,土地全部收归国有,百姓只拥有种植权,没有买卖权。
如有急事,只能靠买卖土地维系,那么也只能买卖给政府,将土地种植权重新卖还给国家。
第一条政令发布下去,大家只有欢呼的,毕竟这是对所有人都有极大好处的事情。
况且,目前华夏国领土内根本没有什么大地主,所有人都是按照人均十亩地的份额进行划分的。
第二条政令下达,虽然隐约出现了个别的不满,但是绝大多数人还是无所谓的。
毕竟,大多数人也达不到征税的起征额。
也就大商户需要征缴的税收比以前稍微多了些。
可是这时候,华夏国目前占据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商户,大商户全部都被干掉了。
剩下的都是小门小户的小贩子之类的小商户。
他们要么达不到征税标准,要么就算达到征税标准,征的税率也不至于很高,估计还没有过去上下打点花的钱多呢,更不用说平常被敲诈勒索之类的各种损耗了。
唯一稍微引起了一些热议讨论的也就是第三条政令,土地收归国有,本人没有买卖权,只能卖给国家的事情。
不过大家虽然有些讨论,但是经过姜浩派遣下去的相关人员,逐村逐村的仔细讲解之后,大多数也都能接受。
至于怎么讲解,那当然是慢条斯理的把前因后果,各种情况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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