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天极(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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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极,是一片独立的陆地,这里有巍峨的高山,奇异的精怪,上古的神兽,以及承载太阳的扶桑树。

扶桑在最东边的海水里伫立,它太过高大,无论怎样的潮起潮落,对它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太阳的精灵每到晚上都会回到树上休息,把太阳藏到高高的不周山后面,等天亮的时候再乘着太阳离开。

不周山是上古的天柱,据说刚刚开天辟地的时候,天与地时常连在一起,所以盘古立下了不周山来支撑天地。不过从开天辟地到现在也不知多少年了,天与地早就不能再合在一起,不周山就只剩下太阳停车场这一个功能了。

高大的扶桑树枝繁叶茂,树枝的一角缩着一个约有十三四岁的少年,他长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金发金瞳,穿着一身金色的短衫,整个人看上去闪亮亮的。少年委屈的撇着嘴,哀怨的望着霸占了最宽大的树枝的家伙:“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白天要驾驭太阳,很辛苦的……”这个家伙太可恶了,每天晚上来霸占他的床,害他睡不好,白天老打瞌睡,好几次都差点把太阳扔到东海里。

没错,闪亮亮的少年就是那个太阳的精灵――金乌。

那个霸占了太阳神床铺的家伙微微睁开眼睛,琥珀色的眸子倒映着月光,美得不可方物:“月色不错,不如吃个烤乌鸦。”

碎碎念的金乌立时闭了嘴,可怜的太阳之灵,原型是一只金色的乌鸦。不能乱说只能以怨念的目光继续盯着那个大恶人,刚来的时候是那么可爱的小狐狸,自从长了本事,他那邪恶的嘴脸就露了出来,天天霸占他的扶桑树不说,还威胁他,最重要的是,他一个堂堂太阳神,被那家伙瞪一眼就浑身哆嗦,天性什么的即使过了万年也改变不了。

“乌鸦,我要走了。”大恶人望着天空,突然说了一句。

“什么?”闪亮亮的少年瞪大了眼睛,“你要去哪儿?”

“去我该去的地方。”月光照着他略显犹豫的俊颜,言语间却是满满的期待。

在天极呆了多少年,灵子皓已经记不清了,这里除了金乌,没有人在意过去了多少时间,太过漫长的生命,几年、几十年都是微不足道的。

“你已经赖在这里三十三年九个月零五天七个时辰了,早就该走了。”金乌抱怨道。

“已经三十三年了吗?”灵子皓摸了摸左手腕上看不见的玉珠。璇玑琉璃珠,隐匿一切气息的至宝,天帝找不到他,灵子曦自然也找不到他。当年他和凤弦歌吃着烤鱼往东方飞,是为了找凤弦歌的旧友――青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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