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娘家(3 / 4)
皮,人都是这样的,有钱的说话就是粗鲁一点,也叫能说会道,没钱的,就是真的能说会道,也叫牛皮。
胡牛皮是在郁闷中老早就死了,丢下老婆和两个年幼的女儿,胡小芹的妈含辛茹苦地带大了胡小芹胡小芳姊妹俩,所以胡小芹的妈特别在乎钱,那时候胡小芹和栾文化好,她是极力反对的,因为栾文化也是个穷光蛋,可是胡小芹一定要嫁给这个穷光蛋,她就放下狠话,要我这个妈,就不要这个穷光蛋,要这个穷光蛋就不要我这个妈。胡小芹选择了栾文化,本来想等到风风光光了再回娘家的,结果到死了也没有风光一回,她几乎忘了这件事,现在忽然有人提起了城东的胡家,胡小芹猛然间想起了自己的娘,自己的妹妹,她决定要回去看看。
老驼只觉得自己急匆匆的往东跑,好像非常迫切的样子,他觉得不习惯,他本来是个乞丐,从来没有为了什么事而如此匆忙过,乞丐看上去是很窝囊的职业,但是又是个很悠闲的职业,自由散漫,没人管没人问,走到哪里,就哪里,可是胡小芹主宰他的身体后,他的习惯不知不觉的改变了。
老驼进了一条昏暗的小巷,七拐八拐的好像是个进了迷宫,这里比栾文化的家更穷,环境更差,栾文化的家起码是楼房,这里差不多都是黑乎乎的小房子,老驼看到有好几处的墙上都写着一个大大的字:“拆”,可是好像写了好几年了,因为“拆”字颜色已经不鲜亮了,油漆已经斑驳陆离,在昏暗的灯光下,模模糊糊依稀还能辨认。
老驼管不了怎么多,现在很多地方就是这样,该拆的不拆,不该拆的却拆了。老驼的印象之中,好像来过这个地方,什么时候来的,已经忘记了,不过他还记得在这种穷地方乞讨,好像要比其他地方方便一些,人们见到他,都会大方地给他一些零钱,起初老驼不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有钱人根本不在乎他这个乞丐,显得相当的小气,不肯施舍一点点零钱给他,可是穷人反而大方呢?后来他看到那帮穷人给他扔完零钱后那副满足的神情,他渐渐明白了这个道理,人一般都会比较的,看到比他好的人觉得自己没用,自卑的心里是相当的不好受的,但是,看到比自己更穷,更没用出息的人时,那种洋洋自得,高人一等的感觉又非常享受的。老驼是乞丐,不管谁跟他比,都高他一等,都觉得自己也是了不起的。所以后来老驼觉得他这种职业是非常重要的,是调节穷人心里的调节剂,当然他也是自己瞎想想的,从来没有说出来,当然,他就是说了,谁会听他的呢?
老驼在一个脏不唧唧的地方停了下来,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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