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敲门(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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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

“走吧。”

金兰泪眼婆娑地抬头:“去哪?”

我说:“当然是去找你那个男人了。”

金兰急忙摇头:“不,我不去。”

“难道你不想他么?不想和他在一起?不爱他?”我问。

金兰低着头:“正因为我爱他,所以我才不敢去见他,我没有脸。”

我激励她:“金兰,只要能得到真爱,自尊算什么?丢脸又算什么?”

我说的是真心话,有感而发。

因为我自己就是有爱而不可得。

所以我是真的希望,自己的身边人,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

不要再重蹈相爱却不得不分离的覆辙。

真的,只要相爱。

自尊算什么?

面子又算什么?

这都不算什么。

都是可以克服的。

不像我,我不能和温绍年在一起的原因,与自尊,与面子都无关。

而是我不能让别人伤害他。

所以只能离开他。

“阿喜,我不在乎什么自尊和面子的!”

金兰激动了起来:“但我想,他现在肯定不会想看到我!或许他曾经喜欢我,但知道我是一个可耻的骗子后,肯定是恨死我了……再说,他可能现在都结婚了,我就不要去自讨没趣、自取其辱了。”

金兰的反应,更证明了,她心里面是喜欢于同力的。

所以才瞻前顾后。

畏首畏尾。

犹犹豫豫。

患得患失。

她不怕骂,甚至不怕被于同力狠狠地打一耳光。

就怕看到于同力的冷漠。

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最好再也不见。

老死不相往来。

更怕看到,于同力已经另有所爱。

“这些事你光在这里想是没用的,不管怎么样,都得过去见见。要么就破镜重圆,要么就彻底死心。”

我对金兰说。

金兰又想了一下。

抬头。

目光中已经全是坚定的神色了。

“是啊,欢喜,你说的对,早晚我们都要见一面的,谢谢你愿意陪我一起去。”

我笑了:“应该的,因为我们是朋友。”

金兰也笑了:“是啊,因为我们是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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