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 34 章(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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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专业的问题问一个演员真的好吗?他有些跃跃欲试想插话进来缓和下。

宁渊冲着比谁都急的郭玉敏淡定地勾了勾嘴角,露出了招牌人畜无害的笑容:“学生欺凌在《刑法》中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很多,比如说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除了《刑法》之外,《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中对学生的欺凌行为也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总之,法律永远站在正义的一边。”(2)

苏险峰脸色终于放缓了下来:“没想到嘛,小伙子看起来不咋地,居然还真有点货。”

郭玉敏终于长舒了一口气:“我说苏教授,你今天怎么这么为难宁渊。”

苏险峰也笑了起来:“还不是你刚才跟我吹嘘,说今天这小伙子能做司考题目。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明星,我当然不相信,要亲自来试一试。”

郭玉敏面色有些尴尬了:“啊,这么说起来,居然是我害了宁渊。那他算过关了吗?”

“算吧,毕竟隔行如隔山,明星能有这么多法律知识很不容易了。”苏险峰一脸悠闲的样子。

“行,那咱们替他补充一下。”说着,郭玉敏和苏险峰就把相关法条、法律增补等内容做了进一步补充。宁渊端坐坐在一旁,两手放在大腿上,好像学生姿势在认真听讲。

他穿的也是校服,这身打扮加上行为,直接穿越回高中并不过分。

苏险峰讲完后,看了宁渊一眼:“你听得这么认真,还有什么想补充的吗?”

郭玉敏又来做和事佬了:“苏教授您今天怎么一直为难宁渊,咱们俩该说的都说了,你让他还能补充啥?”

“有。”宁渊不假思索道。

作者有话要说:(1):“not”原则是目前公认处理校园欺凌的方式,不是宁渊的原创哦。这是一个检察官小姐姐告诉我的,但我也没查到出处在哪里。如果有小可爱知道出处,烦请告知,谢谢。

(2):这也是咨询了几位律师后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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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宁:陈哥不懂事,明明是你的房子,怎么能说我金屋藏娇呢。

喻大少:小陈说得对!房子是你的,我也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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