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一个叫木头,一个叫马尾(3)(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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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年代不用打仗,国家解散了很多兵工企业,他跟随着父母从枞阳小城搬迁到另一个小城马鞍山。他不招人喜欢,个子很小却很好斗,犯错后父亲还是会动手,好像直接的斥责才是他们认为最行之有效的交流方式。没人和他沟通,他就自己和自己沟通,他开始玩木吉他。音乐是寂寞孩子最好的伙伴,他的伙伴是他的吉他。

孤僻的毛毛在技校读的是电焊专业,父亲的意思很简单:学个手艺,当个工人踏踏实实地捧着铁饭碗过一辈子就很好了。

身处那样一个男孩堆似的学校和班级里,他是不被别人注意的,直到学校的一次晚会上,这个平日里大家眼角都不太能扫到的少年,抱着木吉他唱完沈庆的《青春》。

掌声太热烈,毛毛第一次获得了一份满足感和存在感。他高兴坏了,跑回家想宣布自己的成功,又在话开口前生生咽了回去。

父亲的脸色冷峻,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诉说。

父亲问:你跑回来干吗?又惹什么祸了?……学个电焊都学不好吗!

仿佛被火热的焊条打到了背部,他暗下决心,熬到毕业证到手,这样的日子打死都要结束了。

很快,18岁的毛毛从技校毕业。

拿到毕业证的那一天,他狠狠地将电焊枪扔出去老远,痛快地喊道:老子不伺候了!

一起扔掉的还有当时学校分配的铁饭碗。

时逢毛毛18岁生日,当晚,他手里攥着10块钱,孤零零一个人来到一家街边排档。

炒了一盘三块钱的青椒干丝,要了一瓶七块钱的啤酒,他坐在路灯下,对着自己的影子边喝边痛哭流涕。

家人找到他,拖他回家,一边拖一边问:你哭什么哭,你有什么脸哭!

他挣扎,借着酒劲儿大吼:别管我,我不回家,我没有家,我不要家!

毛毛起初在当地的一家酒吧当服务生,后来兼职当驻场歌手,有抽奖节目时也客串一下主持人,每月300块。睡觉的地方是在酒吧的储物间,吃饭在街边摊,他认为自己已经成年了,不肯回家。

他唱出来一点儿名堂,夜场主持的经验也积累了一点儿,开始给来走穴的人配戏,继而自己也开始走穴。数年间几经辗转,1999年,毛毛走穴到了厦门。

厦门的夜场多,为稻粱谋,他扎根下来。

他的出租房窄小逼仄,一栋摩天大厦挡在窗前,日光晒不进来。

他不知道,一个正在那栋摩天大厦里上班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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