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回不去了(2 / 4)

加入书签

,就会被别人伤害,温柔无法改变任何事情,唯有绝对的力量才能保护自己。

如果说:天使与恶魔只有一线之隔,越过即为恶魔的话,黎厄早已深陷泥潭不能自拔。

“你们谁都走不了。”黎厄冷酷的宣布。

血红色的爪子化为光点,漂浮在半空中,黎厄手指轻轻一挥,无数的血色光点朝着四散逃跑的奴隶射去。

血色的光点穿透了奴隶们的身体,所有奴隶都倒了下来,眼神逐渐涣散,停止了呼吸。

“嘿嘿嘿呵呵呵哈哈哈哈!”黎厄由最开始的低声笑逐渐转变成肆无忌惮的仰天大笑,这种随意剥夺生命的感觉就如同神明一般。这一刻他终于体会到,在古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想要当皇帝,这种掌握一切,拥有着随意剥夺的权利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但这种快感之后还剩下些什么呢?只有空虚而已啊

黎厄再次变得茫然起来。

他坐在地上不停的发呆,似乎在想到底要干些什么。

“果然,我还是必须做点什么啊。”

最终,黎厄站起来,踏着血泊和尸体晃晃悠悠的走到地窖,将自己原本的身体翻了出来。一个残破的身体。

没有手没有脚,没有眼睛也没有舌头,身上遍布着无数的伤痕,说他曾经是人也未必会有人相信吧。

随后,黎厄又从牢房里找出了自己的手脚,虽说已经开始腐烂,发出一股腐臭的味道,但黎厄好歹也还是能认出是自己的手脚的。

黎厄带着自己原本的身体在牢房的旁边,蹲下来徒手开始挖坑,其实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毫不费力的玩一个坑,但他没有,但是他没有,只是在用自己的力量在挖。

他的指甲都被剥掉了,渗出血来,但他丝毫不在乎,似乎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一样。

黎厄将自己原本的身体放了进去,不经意之间,他瞥见了自己脚心上的那个鸟形图案,那个代表着妖精的尾巴公会成员的印记,愣住了。

公会印记是每个公会成员的骄傲,一般来说都是印在比较显眼的地方,来表示自己是那个公会的成员,但黎厄却反其道而行之,印在脚上。一般情况下,任谁都只会当他是一个还没有加入公会的新手魔导士。

对此,黎厄给出的解释是,他要扮猪吃老虎,在外面的时候看谁不爽就干谁,如果让他们一开始就知道我是妖精的尾巴成员的话说不定就跑了,我要让他们在不知道我是谁的情况下和他们干一架,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搬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其他类型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