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全面反攻(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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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私生子。再考虑到继承权法理问题,弗朗茨作为上一代阿基坦国王私生子,本身没有头衔,继承王位的顺位非常低?理论上要死个几十个王室成员?才能考虑到他头上。

因此大商会投资这么一个连头衔都没有王室成员,价值极低。

俾斯麦庄园不同,马修在阿基坦没有任何基础,有弗朗茨恰好是一个天然的切入点,他没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又对阿基坦具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反而是最合适的人选。

蔷薇商会或许会商业恭维两句?但要白白给弗朗茨奉上大量金币,那是不可能的。

简而言之。

“贝琳达长筒袜”和“俾斯麦长裤”是真获得了商人与贵族的认可?认为有利可图,未来有成为风向的可能?他们才会这么快找上门。

马修想了想:“这方面让他回来之后?和商业顾问基尔先生详谈?不过还是要确保,这两种服饰也要面对大众。”

“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面向普通大众的大众款式,需要耐用,二类是面对贵族、商人这一类强消费能力人群。”

“第二类可以考虑和一些艺术家,包括画家、诗人、戏剧作家、演员、音乐家合作,给他们每一件分成,做成联名限量款。”

“以和画家联名为例,可以让画家亲笔画下图案,再将这个图案印或绣在服饰上,并且留下联名签名的图样,这样既可以提升认可度,也能增加收藏价值。这也是艺术的一种表达嘛。”

索伊飞速记下,哪怕见识过马修很多奇思妙想,她还是忍不住说:“大人,您真聪明,这些主意真是太棒了。”

马修摆摆手,心说自己只是借用了文明社会的一些成功套路而已。

格调这种东西,就是需要撒上一些与众不同,以及添上一点点物以稀为贵,再加上一些外界主流文化吹捧,用金钱猛火烧制,就能逐步成型。

“还有一个,弗朗茨先生说,有一个音乐家想要加入俾斯麦庄园。”

马修一笑:“没想到弗朗茨还能挖人过来,他有介绍这人的情况吗?”

“弗朗茨先生说。”

索伊飞速翻页:“他叫马瑟斯,二十一岁,是一个音乐家,也是一个充满想象力的歌唱家。马瑟斯出生在都灵,但他很早就到了阿基坦求学,在一所巫师学院毕业成为了巫师学徒,当巫师,他只是为了让自己唱的歌能被更多人听到。他将巫术融合到歌唱,是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

“这就是弗朗茨先生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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