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2 / 2)
人们惯用的套路伎俩!
而且,屡试不爽!
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先发上一张律师函再说!
律师函,代表法律追诉权!
无比威严。
这种手段,更像是恶人先告状。
但,在网络上,却极具威慑力。
有些胆小的人,看到律师函......身怕打官司要花很多钱,怕法律追究......所以,便不敢再闹腾下去。
而且,那些吃瓜群众网民们,见到律师函,也会冷静一下。
思考一下,或许......当事人真的没错?
总而言之,律师函,是混淆视听的最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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