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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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惯用的套路伎俩!

而且,屡试不爽!

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先发上一张律师函再说!

律师函,代表法律追诉权!

无比威严。

这种手段,更像是恶人先告状。

但,在网络上,却极具威慑力。

有些胆小的人,看到律师函......身怕打官司要花很多钱,怕法律追究......所以,便不敢再闹腾下去。

而且,那些吃瓜群众网民们,见到律师函,也会冷静一下。

思考一下,或许......当事人真的没错?

总而言之,律师函,是混淆视听的最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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