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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声地议论反倒让苏墨更加沉稳。丝毫不受影响。
又拿起一个磁盘。
这里是当时来电之后,临街的店铺摄像头拍下的录像,可以清晰地显示当时的时间,他真的顺着马路离开了。
根据当时的证人的口供,邻居听见了吵架声,邻居也因为停电,在客厅里找手电筒。当时他们还听见死者的哭泣声。足以证明,当时死者并没有死亡。来电之后,邻居出门有事,才发现隔壁大门开着,死者死在客厅,这才报的警。这两点结合起来,足以证明,我的当事人并没有作案时间。死者死亡的时候他已经在楼下,凶手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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