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资源论(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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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等,全部归朝廷所有。”

李世民皱眉,道:“此举是否太过与民争利,毕竟千百年来,一直都是……”

“陛下,千百年的事情,与现在何干?陛下心中难道就想做一个循规蹈矩的帝王么?陛下任用臣改革工部,难道不是为了革新么?”

“革新……”李世民沉吟一会儿,没有轻易表态,而是道:“你继续说。”

“先颁布法典,把矿产收回国有。再成立专司,管理天下矿藏。同时,现状不必着急改变,依然与地方上合作。但是要从朝廷派出与地方上毫无相干之人,坐守矿区,每年或每两年调动一次,以防营私。所有勘探,开采,产量,应缴赋税等,都要经过朝廷的统计。若按此办理,国库必将大大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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