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项伯舞剑(3 / 5)
句话,颇为耐人寻味:
“项伯舞剑,意在留侯。”
李汲盯着这八个字瞧了老半天,莫名所以。
正常的典故应该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倘若是那八个字,康氏父子下狱,进而扯出严庄来,其中内情如何,便可略窥一二了。
当日鸿门宴上,项、刘相见,阵营敌对,比之今日,刘邦应该是指皇太子李豫,或者为李豫在外朝私下串联的李适;那么项羽呢?除了张皇后还有何人?
张皇后利用康氏父子被告发的机会,指使某人——可能是刘晏——苦掠康谦,扯出严庄来,其实剑锋所指,乃是太子一党,甚至于李豫、李适本人。这么一解释,则小案办成大狱,表面上没啥靠山的严庄竟然不能轻松被贬,而也要先罹牢狱之灾,便都说得通了。
要康谦交代隐匿的财产,只要老胡咬紧牙关不开口,那真是打死他也无法可想;但要利用他扯出严庄,再从严庄处牵连李豫父子,却并不怎么困难。一则酷刑之下,何罪不可得;二则么,政治斗争当中,审案其实是不需要实证的。
好比说,第五琦被诬收受二百两黄金的贿赂,有证据吗?甚至于凭一句“倘有真凭实据,便请依律治罪”,就当他招认了……
再比如,就在本年年初,兴起过一场大狱,金吾将军邢济出首告发,说长塞镇将朱融、左武卫将军窦如玢谋扶岐王李珍作乱,经过审讯,将李珍废为庶人,朱融、窦如玢等九人被判斩首,陈王府长史陈闳、宗室李屺等六人也被处死,驸马都尉薛履谦被逼自尽。
问题是还朝不久的左散骑常侍张镐也受此案牵连,被贬为辰州参军——张镐是什么罪名呢?他曾经购买过李珍的故宅,故此怀疑私下里有所勾结……
需要实证吗?需要哪怕是说得过去的罪名吗?
然而,拉回来说,李适传给李汲的八个字却偏偏是——“项伯舞剑,意在留侯”。这又是啥意思了?
项伯和留侯张良,不都是刘邦一伙儿的么?难道说,是太子党的内部争斗?故此李适不便插手,也要李汲不必多事,任由事情发展好了……
小家伙你究竟打的什么哑谜啊?!
李汲跟康谦虽然说吃过几回酒,却并没有什么深厚的交谊,顶多算熟人罢了——实际上,康谦只是别人指引上门的提款机而已,或者说转钱的中介,李汲确实没什么必要掺合进这件事情里去。
但他在牢中看康老胡被拷打得如此凄惨,也难免动了些恻隐之心。就这个案子来说,康氏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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