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其谁得利(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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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若非你苦战卫护,恐怕我与元帅俱不得免。若元帅遇害,与李辅国等又有何好处?”即便事后李倓还是吃挂落,当不成兵马元帅,那也不可能把勤王兵权交给李辅国或者鱼朝恩吧。就为了谋一个执掌宫禁的职务,要把向来跟他们关系挺融洽的准太子李俶弄死,换一个不知道是谁,从而无法掌控局势的新储君?宦官下面虽然没有了,上面的脑子终究是还在的。

这确实是有力的反驳,李汲也无话可说。但他随即就提出了一项重大疑点:“阿兄啊,我却怀疑,今日谋刺元帅之辈,与我昨日在集市所遇,并非同党。向来这种暗杀阴谋,成败难测,必须集中全力,而不能预留退步——若一次不中,官家必然增强守卫力量,第二次绝无机会了。起码能战之士,是一定要全都带出来的。

“但且不说真遂,或者貌似真遂之人不在其中,就说昨日向我发射飞剑之人,却也未曾参与。这是为何哪?”

今天躲在树上发暗器的家伙,投掷的明明是飞镖嘛,并非飞剑。虽说李汲意识到两人的手法不尽相同,终究纯出个人感觉,没法作为证据说服李泌,但想也知道,一名刺客,有必要身上带两种暗器吗?哦,偏得单日放飞剑,双日放飞镖?又不是开车上街……

而且这两样兵器的分量并不相通,使用手法也必定有差,娴熟其中一种,多半会影响到另一种,怎么可能全都练得精熟,想使啥使啥呢?

李泌以手叩案,沉吟良久,也不能解,最终只得说:“且待李辅国等讯问刺客,得出确实的口供来,我等再猜度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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