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八章 用我喜欢的方式(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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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引以为傲的刺客,可怕的利爪,不死猎手表演了一手肉包打狗——有去无回。

丑依然进行着自己各项社会活动,偶尔演讲,为即将到来的竞选做准备。

至于利爪?

什么利爪?

他们好像压根就没有出现在丑的生活中。

“到底怎么回事?”

“没理由的!利爪是最强的刺客!怎么会连丑都解决不了?”

猫头鹰法庭很愤怒!

他们的利爪呢!

足足十五个利爪,放在那里那么多人,连蝙蝠侠都能打死,一下子派出去,怎么就全都消失了?

连个基本回应都没有。

无论猫头鹰法庭如何愤怒,惊讶,他们的“斩首计划”都已经失去了作用。

这个时候,猫头鹰法庭赫然发现,已经没有了对付丑的办法。

原本引以为傲,觉得连蝙蝠侠都能够吊打的实力、势力,在丑面前是那么得不堪一击。

所以恶人自有恶人磨,便是如此。

觉得蝙蝠侠好欺负,是因为超级英雄局限性。

搁在丑身上,局限性就没有那么大了。

这还是白夜想要多些乐趣的情况下,如果白夜直指“酒神因子”的话,估计猫头鹰法庭所有人都会抱在一起痛哭流涕。

而不是跟现在一样,还能够一边捶桌子一边大骂——

这不可能!

该死的丑!之类的话。

阻止是阻止不了了,打又打不过,猫头鹰法庭思考良久。

眼前似乎就只剩下了一条路。

就是跟丑接触,看看这个疯子到底在想些什么,不定,事情还有所转机。

毕竟那是丑。

丑在竞选市长,维护哥谭治安,哪怕到了今天,很多人心中还是觉得荒谬。

猫头鹰法庭可不会排除丑在酝酿一场惊天大阴谋的可能性。

万一,是的,只要是万分之一的可能。

丑要搞事情,那么,哥谭就会恢复到最初的模样。

黑暗和繁华共同生长。

大家相安无事,继续“安居乐业”。

带着这样的期望,猫头鹰法庭派出代表,找到了如今哥谭炙手可热的人物——丑。

“J先生,您是真的要成为市长吗?我可以知道你成为市长后的后续计划吗?”一个无比稳重的中年男子坐在白夜面前,开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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