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二章 地球,终于有救了!(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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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但他还真未必比狂笑之蝠难对付了。

黑暗骑士团其他的蝙蝠侠,都是有着相对完整的“蝙蝠侠经历”。

一个个都是从蝙蝠侠黑化而来。

唯独破晓诡灯不是,当年那个巷子里面,布鲁斯·韦恩的父母死亡后,便有绿灯戒指飞来。

内心崩溃的布鲁斯成为了戒指的主人,并且做到了绝无仅有的“持灯杀人”。

从此就走上了一条类似于惩罚者的反英雄路线。

抓住罪犯交给司法审判?

不存在的。

统统杀掉,念头通达,非常大快人心。

什么谜语人的尸体,都被挂在“蝙蝠灯”上面。

一开始的一段时间,破晓诡灯还是非常受欢迎的,哥谭市纯朴的罪犯们再多,也经不住他见一个杀一个。

治安大好。

不过这种行为,也引来了戈登的不满和质疑。

于是,破晓诡灯非常干脆地杀掉了戈登。

然后又灭了绿灯,从此堕,被狂笑之蝠邀请,成为了黑暗骑士团的一员。

也就是,他其实压根就算不上黑化蝙蝠侠。

因为破晓诡灯根本就没有任何蝙蝠侠的经历。

他只是一个名为布鲁斯·韦恩,父母双亡,得到绿灯后黑化之人。

并且,最重要的是,一路顺风顺水,毫无挫折。

中二,没有毕业!

这样的人,就算力量再强一倍,只要达不到那种无可抵抗的碾压差距,依然不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更何况,这位直接遇到了玄霄、尼禄和萨菲罗斯三个人。

虽然平时一直吵着要“一对一”的战斗才有趣。

不过目前DC地球情况未明。

作为白夜第一个交易的世界,白夜本人又是正义联盟的巨头钢铁侠。

大家多少可以感觉到,白夜没有跟表现出来的那样无所谓。

别的不,斯塔克工业没有了,这里亏了多少钱?

这种情况,玄霄他们肯定不会再玩什么一对一。

遇见了就直接打个半死,等白夜过来交易,弥补一下受伤的心灵和损失。

中二还没有毕业的破晓诡灯,怎么可能会是玄霄三人的对手?

“杀了吧。”白夜挥挥手。

破晓诡灯“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或者“我错了放过我”,不知道是何种形式的临终遗言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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