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 对质(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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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法官点点头。

陆麒当时是酒驾,而且他明明知道撞了人,对方的情况非常危险,他还是选择了逃匿。”

法官郑重地点点头工;“反对有效,原告的证词本庭予以采纳。”

“谢谢法官大人,现在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可以说明,当时原告确实是酒驾,而且是撞人之后逃匿。他给我的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和生理上的创伤,以至于四年来我的当事人都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被告陆麒,四年前的6月16号,你晚上喝酒了对吗?”

“怎么可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一向遵守交通规则。”

云南琛重重将手掌拍在他的桌子上。

“你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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