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左派无限可分?(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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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的国家,女性国大代表即使强行占有百分之二十的保留席位,也很难独自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几乎可以断定,这些女性国大代表只有在社会党执政的框架下才能发挥作用,也只有依附于社会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发挥作用。

更要命的是,反动、保守阵营几乎不可能推出什么像样的女性国大代表候选人来,这也就意味着高达百分之二十的固定席位,将长期被进步阵营掌握。

即使保守阵营集中党的力量去推一些女性国大代表出来参选,这无疑也会反过来对保守政党自身的思想、政策造成动摇和混乱,无论如何发展下去,都是有利于进步阵营的。

林淮唐并不掩饰他在制度设计层面对于“民主”的限制和要求,社会党主张的民主,一直以来都是在“工农联盟领导”的前提之下,未来完成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这个前提则可能转向“无产阶级专政”。

也就是说一切民主选举,必须服从于这两项大前提。同时,在服从于这两项大前提的情况下,社会党所主张的民主制度当然也就绝非是装点门面式的民主,而是使全国国大真正具有讨论和决策能力,真正发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作用的民主。

从制度设计层面的细节而言,那就是除了通过女性国大代表的保留席位确定进步阵营的优势以外,其余还有诸如说对选举人开支的限制,所有选举活动的开支被限制于当地国民收入的一定倍数范围内,任何选举人一旦超过法定的选举开支限制,不仅要遭到高额罚款,而且还将被取消若干年的选举和被选举资格。

在法团内部选举中,林淮唐则主张“集选”形式的选举。所谓集选,也就是不能选举单一的候选人,而必须一次性选举若干名选举人组成的集选组,林淮唐坚持集选组最低也必须有四名选举人一起参加。这可以有效避免小型政党的异军突起,因为大多数小型政党是很难一次性推出四名有竞争力的候选人的,在集选形式下极难同大型政党竞争。

这项选举制度上的设计,自然难免遭致许多人的批评。但这项设计又毫无疑问特别有利于大型政党,所以国民党、进步党以及由光复军改组的东南参政会,都全力支持林淮唐的集选主张。

而且客观的从公论角度而言,集选组的形式确实有利于政局稳定,可以避免旧国会时少

数小型政党对国会讨论议程的破坏。

再加上集选形式仅是在法团内部选举中实行,它对选举议程的破坏也就没有一些舆论批评的那么厉害,像唐继尧就认为这样的制度设计在兼顾民主原则的同时,确实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只要社会党不耍盘外招,坚持在游戏规则以下依靠自己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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