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二)(28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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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也注入了新的礼义。《白虎通》:‘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使古老的习俗有了新的象征意义。

纳采礼毕,使者出庙门,但并不回家,稍后再次进入女家之门‘问名‘,即询问女子母亲的姓氏,以了解对方的血缘关系,避免出现同姓婚配的情况。同姓相婚,子孙不能蕃息昌盛。《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郑叔詹:‘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昭公元年,子产:‘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是以君子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避免同姓婚配、近亲繁殖,是为了保持族群的优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从先秦文献来看,同姓不婚已经成为周代社会的婚姻法则,娶同姓为妻是违反礼制的行为,要受到舆论抨击,这里有一个十分著名的例子。鲁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昭公的夫人孟子卒。孟子姓吴,照理应该称‘吴孟子卒‘,可是,《春秋》却写作‘孟子卒‘,原因何在?《左传》,‘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公羊传》、《谷梁传》也都是‘讳娶同姓‘。意思是,吴国是周太伯的后裔,与鲁国是同姓之国。昭公违反了‘娶妻不娶同姓‘的规定,娶吴孟子为夫人,是失礼的行为。出于为尊者讳的考虑,所以隐去‘吴‘姓,只称‘孟子‘。孔子提到这件事也非常生气,‘君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述而》)

男家得知女子姓氏后要占卜,如果得到吉兆,就派使者到女家通报,称为‘纳吉‘。主人闻讯后谦虚地回答:‘女不堪教育,恐不能与尊府匹配。但既已占得吉兆,我家也同有这吉利,所以不敢推辞。‘

‘纳徴‘,相当于后世的订婚,征是成的意思,双方的婚姻关系由此确定。纳征时致送的聘礼是玄色和纁色的帛共五匹,鹿皮两张。

男家通过占卜选定了婚期,为了表示对女家的尊重,派使者到女家,请求指定婚期,这一仪节称为‘请期‘。女家主人谦辞:‘还是请夫家决定吧。‘于是,使者将已卜定的吉日告诉女家。

三、亲迎

亲迎,今称迎亲,是婚礼的核心。以上‘纳采‘等五个仪节都是由男方派使者到女家进行,而且都是在早晨行事;唯独亲迎是由新郎亲自前往女家,而且时间是在‘昏‘时。娶妻为什么要在昏时呢?这是有缘由的。古代‘昏‘是与‘旦‘相对的时间概念,指日没后二刻半(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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