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5集(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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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约是冷战后唯一有能力制止战争的力量,对维护欧洲和平与稳定起着关键作用。认为在新形势下,冰需更多地依靠北约的集体防务安排。主张北约根据新形势作渐进式调整,避免削弱盟国间的防务合作。支持北约东扩、建立快反部队。主张北约继续加强在缔造和平及维和领域的新角色。支持乌克兰等中东欧国家加入北约。积极参与北约事务和维和行动,成立危机反应机构。承诺到2006年将所摊北约费用增至5亿冰岛克朗(约合840万美元)。

同欧盟的关系

欧盟是冰最大贸易伙伴。1994年冰加入欧洲经济区,2001年成为申根签证国。但由于担心欧盟共同渔业、农业政策损害自身利益以及不认同欧盟的管理方式,迄未加入欧盟。

重视加强同欧盟在经济、外交和安全领域的磋商与合作,在多数重大问题上同欧盟保持一致。认为自身安全和经济利益同欧洲大陆紧密相联。与欧盟和美国的关系共同构成冰对外关系的两个主要方面。全力推动欧洲经济区与欧盟双扩大。积极推动在欧洲经济区协议的基础上同欧盟就农产品贸易和动物食品卫生问题进行谈判。

同北欧的关系

与北欧国家保持传统的密切关系。积极参与北欧合作是冰外交政策重要组成部分。主张北欧合作应依靠三个支柱:北欧内部合作、在欧洲事务上及同周边地区的合作。主张加强北欧国家在欧洲事务、与周边地区关系、环境保护、渔业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协调与合作。积极支持芬兰提出的“北部地区”概念。2003年正式加入联合国框架内的“北欧国家联合维和部队”(nordcaps)。

积极支持波罗的海三国争取独立的斗争,并于1991年8月率先与三国建交。积极参与北欧国家与三国的政治、经济合作。支持三国加入北约。参与波罗的海委员会、北极委员会、巴伦支海理事会。2002年拉脱维亚总统对冰岛进行了国事访问。

同俄罗斯的关系

重视发展同俄罗斯关系,支持俄改革进程,希望俄能实现稳定。认为俄在欧洲持久和平问题上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主张吸收俄加入北约。1994年与俄签署两国关系基本准则声明。1999年4月,两国就巴伦支海问题在莫斯科签订协议,结束了历时6年的巴伦支海争端。2002年冰总统格里姆松对俄进行了国事访问。

同亚洲国家的关系

认为亚洲不仅具有广阔市场,而且将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1995年初冰在北京开设其在亚洲地区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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