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3 / 4)
救,事态一定非常危急。顾渊了解乌众的性子,倔强不服输,宁愿打肿脸充胖子也绝不会对外流露一点自己的软弱。如今向自己求救,一定燕巢幕上,连他也扛不住。
这么危险……
“去几天就回来,你在这等着杨净。”
“真的吗?”难得顾渊没有像以往一样冷言冷语。
“废话。”
北方。
呼啸的风如千军万马奔腾,能将人骨头吹折。冰渣子呼在脸上,而脸已经感受不到了。顾渊的睫毛雪白,嘴唇发紫,若是杨净看见,一定说她更像暗黑魔女。
茫茫雪地,不说找到乌众所说的山丘,连顾渊自己都迷失了方向。
这端恶劣的环境,靠法术根本维持不了多久。她只得降低程度,维持血液流动,不至于让自己精疲力竭,耗尽而亡。
不知过了多久,夜幕降临。风雪总算下了下去。
环顾四周,无一遮挡物。
就地而坐,盘腿调息。这样日复一复,十天过去,最坏的事情发生,她的身体对食物产生了需求。
饿的不行,顾渊就吃雪。
主上,你到底死在哪个疙瘩,就不能把地点说清楚吗?
也对,自家主上一向不拘小节,总以为天下人都和他一般聪明。
乌众的智慧,是让顾渊对他产生敬佩的一点,不至于沦为和其他魔王一样,头脑简单。每个成为魔王的人,多多少少都会走丧心病狂的捷径。乌众,妖族最后一只乌鸦,一步步靠自己爬上来,部脚踏实地。他的修为,都是天道所容,所以其他厉害的魔王都忌惮。堂堂正正没有风险,歪门邪道总是漏洞百出。
这一点,乌众明白。一路过来,他顶住了不计其数的急成诱惑,比其他魔多花费一千年的时间才到如今这地步。
若是乌众修仙去了,如今早已飞升,且当上大官了吧。
两抹赤红在雪地里行走。
鬼鬼踩在主人的脚印里,玩得不亦乐乎。
主人的脚比自己的大一点,折让鬼鬼心中不悦。她觉得,什么都要大才厉害。主人脚比自己大,个子就比自己高,那就比自己厉害。
哼,什么时候自己的脚也长这么大……不,比这还大,最后一脚能踩塌一座山!
“主人,这里真的有庙吗?”
大雪盈尺之地,寸草不生,怎么会有庙呢?
“有的,流霜说了,这是当初她和将士们一起搭的,用来祈祷。还在旁边埋了一颗罗汉松的种子。”
“不毛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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