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论罪篇(上)(3 / 3)

加入书签

“失”字为官吏执行公务之时的过失犯罪,专用于官身之人。

“过失”者,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也是用于人的过失行为。

最后的“不觉”,即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却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没有发现。

应该说,张三不负他法外狂徒之名,一出手,就让杨清源感到有些棘手。

此案,即便是在后世蓝星的律法之中,也是有争议的。

留日派和留德派两家即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对于此的看法也是截然不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武侠修真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