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政治觉悟(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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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茨沃,是克丽丝医院所在的位置。

大学毕业后,她拒绝了伦敦那边导师的挽留,毅然回到了家乡。

这里,留下了克丽丝太多的美好回忆。

房子前面,是去雷市的公路,后面有一条小河,后门到河边就二十多步。好在这里从没听说过洪涝灾害。。

儿时,妈妈经常带着自己在冬天到河上玩儿。根本就不用穿冰刀,普通的靴子就好。稍微一用力,能在河面上滑出老远。

为此,妈妈没少责备自己。

年龄渐长,她到市里读书,才明白原来自己家里很有钱。

那些同班同学听说自家在乡下住的时候,那羡慕的眼神,让小克丽丝很陶醉。

妈妈总是身体不好,七八年级,她早上起不来,给自己拿钱到外面吃早餐。

说实话,青春期的克丽丝觉得是一种解脱,终于不用再吃上顿牛肉下顿土豆了。

当知道家里有钱以后,克丽丝对妈妈颇有怨言,一年只吃不到十次臭鲨鱼肉,唇齿留香啊,那味道至今难忘。好奇怪,随着年岁的增长,觉得味道也就一般般。

现在想起来,克丽丝十分自责,觉得蠢到家了,妈妈在生下自己的时候就落下了病根,一直拖着病躯忙上忙下。

母亲葬礼后不久,那老混蛋搬离了家,从此只有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

那个男人好奇怪啊,竟然从华夏到了自家农场,或许正是他所说的缘分?

妈妈的遗像挂在她以前住过的房间,克丽丝打开灯,这屋子有多久没收拾了?灰尘不少,明天来扫扫吧。

“妈妈,”克丽丝尽管想着今晚不收拾,还是找一块抹布,把镜框擦拭得干干净净:“你知道吗?开要来了,我是不是跟他走呢?”

“从你走后,这个家感觉不到温暖,我真的想离家出走啊,找到机会了!”

平时克丽丝在六点多就会休息,今晚都九点过了,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袋里全部是那个高大的身影。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她只记得他要来了,真好!

今晚,花开睡得比较迟。

他干脆从宾馆搬出来,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在冰岛买的东西,一到京城全快递到家里。

关林说在京城就跟自己家一样,住啥宾馆?反正每家房子宽敞,客房备的有。

毕竟央妈给宾馆的费用,只付到正月初一上午十二点。

也不知道关林叫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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