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卖火柴的小苏余》(2 / 3)
苏余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一脸茫然:“我可以走了吗?”
女警见她一副呆萌的样子,就想逗逗她,“还不行哦。”
一听这话,苏余蔫了。
看向窗外,出门时还艳阳高照,现在月亮都来换班了,可这边的事都依旧还没处理完。
自己这是什么鬼的锦鲤体质,吸麻烦体质还差不多。
“因为有你的帮忙,我们抓到了一个盗窃转卖文物的犯人,所以还得麻烦你再等等,等我们给你准备好奖励之后才能回去哦。”
当女警说完,苏余愣住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意外之喜吗?
“系统你听见了吗?文物!古董诶!这奖励必须要算在我头上!”
系统:【宿主,系统管理局说,这件事的情况有些特殊,所以积分只能按照物品造价计算。】
苏余:你们可真狗。
但是想了想,造价就造价吧,但凡是宝贝,应该都不会便宜。
如果能值个几百万什么的,那今天自己就赚大发了。
这么想着,苏余忽然抬头问了女警一句,“姐姐,那这件文物大约值多少钱?”
“嘿嘿,小妹妹,这件文物主要是在于它的文化价值。”
最后,苏余从女警口中得知,这一尊木雕观音如果单单按照造价算的话,大约只能值一万块。
因为它当时用的就只是一块木头。
此时苏余的心情就仿佛是在坐过山车,忽上忽下的。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一点奖励积分】
提示音响起。
行吧,一点总好过没有。
苏余想。
不过她如果今天是去找个老奶奶然后扶她过马路的话,这一点积分岂不是来得更快?!
但是,毕竟是锦鲤体质,今天好像也没亏。
当苏余拿到了那中年老伯个人出资奖励的一千元钱时,承认了这个事实。
原来,这老伯是本地博物馆的一名工作人员,这件文物是他修复好之后打算拿回馆里的。
可谁知道等他下了公车才想起来包丢了,找回来之后木雕观音不见了,包里变成了二十万。
而事情的来龙去脉也算是很离奇的。
把观音像换成二十万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的亲侄子。
有一个有钱人家的老太太过大寿,想要出钱买一只有了些年头的观音像,刚好老人侄子得知了这个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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