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书圣转世:夫子亲观(6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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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则远比大秦时期的要更好……因为,书法这种东西是不断的‘修正’和‘进步’的。”

正所谓,集百家所长于一身,开创历史之先河,便是这个道理。

古人的文化,可定为经典。

但是,却不能一味的守旧。

唯有创新才是王道!

江朝歌自身没有什么创新,可是,他有后世三千多年的记忆,那一代代的书法名家,都是创新。

“那么,要选谁呢?”

想了想后,他还是决定走一个稳妥。

他并没有选择王羲之,黄庭坚和颜真卿这类书法大家,因为,王羲之其实真正擅长的并不是篆书,而是行书。

黄庭坚和颜真卿等人也是如此,他们更擅长楷书。

所以,江朝歌最终选择模仿‘李阳冰’的书法。

因为,这位李阳冰才是被称为继李斯之后,在篆书上的千古第一人。

如果李斯是秦篆的开创者,那么,李阳冰则是继承和发扬者。

嗯,这位还有一个身份——李白的族叔!

……

江朝歌走了上去。

烛羽生的目光看向江朝歌,眼神中看起来也有些期待:“你就是淮安县的乡试头甲,江鱼儿?”

“正是。”江朝歌施下儒礼。

“不错,听你在剑湖前走了四步,便入了儒家四境?”烛羽生又问道。

“是的。”

“后生可畏啊,你的《治河论》我也是看过……好了,你开始写吧。”烛羽生完,将白纸递了过来。

江朝歌点了点头,将白纸仔细的平铺好。

接着,执起笔,略微沉思。

赢无难的书法造诣绝对是极高的,称一句惊才绝艳都不过份,他拥有赢无难的记忆,自信可以将李阳冰的篆书完全模访出来。

于是,他开始书写。

写的并不是《论语》,而是道家《南华经》的开篇——逍遥游。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第一个字刚刚写完。

后面洛玉还有格格巫等人都已经凑了过来,包括孔西来还有姜晨水,都将目光看向了江朝歌笔下的白纸。

“好字!”

第一个话的,并不是这些人。

而是韩惑。

他站在一块石头上,伸长了脖子,看向江朝歌的字,眼中不无光彩。

洛玉和格格巫便立即跟着称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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