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他的眼睛 下(3 / 9)
这两个年轻人都是苦命人,他俩在一起,也算是门当户对,真是让人羡慕啊。
酒席一直持续到了天黑,村民们都相当的尽兴,很是讽刺,他们对冯天养十年的歧视,竟然就让这么一顿饭给搞定了,有的年轻人喝道最后甚至还恬不知耻的拦着冯天养的肩膀,然后十分豪情的说道:“哥,以后我认你当哥得了,有什么事儿就吱一声,老弟绝对随叫随到。”
所有的人都很开心,小村子里面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但是事情没有绝对,有人欢喜,自然也就有人气恼,就在那晚,冯天养和小珠洞房花烛的时候,却有人闹心的睡不着觉了。
睡不着觉的,正是那地主一家,这地主家姓万,老地主万聚财正是十年前叫人打断冯天养腿的那个人,他平常就十分的尖酸刻薄,仗着有钱有地,对村子里的人是百般的看不起,俨然是地方一霸,弄的大家敢怒不敢言,而且他心胸狭隘,平曰里最看不起的就是那冯天养,要知道当年他偷了自己家的钱,简直就是罪该万死,平曰里见冯天养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他的心中都很是快活,要知道这就是跟自己作对的下场,他之所以没有赶走冯天养,就是为了警示村民,跟自己对着干,是不会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可是真想不到,十年之后,这冯天养也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笔银子,竟然让他这条瘸腿的咸鱼翻了身,而且竟然还宴请了全村的老少,这要让他这个地主的脸往哪儿搁?虽然他也请了自己一家,但是那地主今天酒席之上,可真是食之无味,如同嚼蜡一般,见那些平曰里对自己点头哈腰的人,如今竟然围着那个瘸子转悠,他的心中便十分的恼火,要知道你这贼小子有什么资格办这种酒席?要知道自己儿子成亲的时候,也只不过是请了村民吃了顿高粱米饭而已。
当然了,并不是他没钱,而是他抠门儿才如此,但是要说有的人的心理就是不正常,自己不做的事情,也不允许别人去做,这种心态在东北,有一句俗语叫做‘气皮眼涨’。
他是如此,他的儿子也是如此,地主的儿子叫做万发,标准的公子哥,仗着家里有钱平曰里仗势欺人,虽然自己娶了两个媳妇儿,但是这两个媳妇儿跟那冯天养的妻子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他真是无法忍受,这个自己平时总是欺负的死瘸子,凭什么就能娶那么漂亮的大白妞儿?他天生好色,见到小珠之后,就心痒难耐,一想到现在冯天养正和那小珠同床共枕,他的心里面简直要比被猫挠了还难受。
于是两父子便坐在了一起,探讨了起来这冯天养的事情,老地主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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