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番外六(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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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也不例外。

虽然是从雍州换做了豫州,可是大家大多数人都在,所以在本质上是没有什么差别的。

——真正重要的从来都是人,而非哪个特定的地点。只不过若是在北地郡的话,那么的确是会多上两份情怀。

在新年的期间里,嬴月听到荀灌和孙尚香两个姑娘说及起一件她们所见到的事情。

或者更加准确的来说,应当是她们两个在吐槽。

而这件事情也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经常会出现的问题了,那就是,

——宠妾灭妻。

前一段时间,荀灌和孙尚香两人府上的前面两条街的接口一户员外之家闹这件事闹的很大,因为这家的那个“被灭”的妻不是一个好欺负的软性格,反而特别刚。

直接就一声不吭的把自己的丈夫给告去了官府,罪名——违法犯罪。

虽然陈群有在为嬴月制定一些她所想要见到的律例,但是在更多方面,大昭的律法大多其实都是直接遗留继承下来前朝的周朝旧律,按照周朝律法直接施行而没有变动。

所以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之下,周朝的这一条律例,显然在如今的大招是仍然还尚可通用的,

——白身随意纳妾者,违反法律。

所以那夫人也就直接将丈夫给告了官——既然他不想要她好过,那他就直接进大狱吃牢饭去吧。

不过这份重金的餐费,她是万不可能够替他出的。即便他也算是有钱人,家里出的起这份重金,但是这可是她以后要生活的钱,凭什么就这么给他这个背叛了她不止、还想害她的男人?他还是在里面好生的以工“抵债”吧。

正巧,在他进去了以后,她为当家主母,整个府中一切的一切都会是由她说了算。她已经不需要这个没用的男人了。

听到这个故事,嬴月不禁有些想要为这位夫人拍手称快,随后她想了下,问道:“这位夫人可曾……可有兴趣来考科举?”

嬴月原本是想问对方可曾经读过书,不过在稍微转念一想之后,连这种“比较冷门的律例”都能够知道,定然肯定是不止学过那已经让她给焚烧殆尽的女四书的。

听到嬴月这一句,荀灌顿时回道:“月姐姐你放心吧,此前我和阿香已经去见过她,向她说过兴许她可以考虑参加下一届的科举,朝廷里如今就是缺少她这般思想觉悟的女官呢。”

随后她又道:“但是我总觉得就这样子只是进了大狱,即便他每天都要被抓去做工,那也还是有些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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