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案结-亡魂之证(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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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嘉的话更像是他自己内心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因为元嘉精准地还原当晚的案发场景,更让方宜春确信了‘藏不住’这个心理暗示。

“安全……绝对安全……”

“你藏到哪了?”

“青泉溪……”

“安全吗?在哪个位置?”

“青泉木桥附近……我装在书包里,还装了很多石头,刀和衣服将永远沉在水里,绝对安全,绝对安全!”

……

审讯结束了。

用了四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元嘉问出来几乎所有的讯息。

当然了,这种状态下的‘供述犯罪事实’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最关键的‘物证’线索找到了,利用这场催眠掌握的资料,在后面正式提审方宜春,也能起到极大的帮助。

罗前没有耽搁,结束审讯之后,便立刻带人过去青泉溪进行打捞。

青泉溪是一条小溪,水流很缓,关键是方宜春确实在书包里塞了很多石头,他怕物证浮出来,却没想到恰恰绊了自己的脚,书包的位移量并不大,很容易就打捞了出来。

证据链形成了闭环,出租车司机被害一案水落石出,心理防御被完全击垮的方宜春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整个案件持续了十天左右的时间,无论是从破案难度来说,还是从破案准确度来说,这一场仗,总算是打得漂亮了。

地方媒体争相报道,这段时间里,因为案件的发酵,加上出租车司机这个群体的敏感性,几乎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这件大新闻。

有夸大事实的、有深挖矛盾的、有各界点评称赞的……

功劳嘛,自然从上往下排,罗前和元嘉倒也不争这些,不过罗前的职业履历上倒是添了精彩的一段了,元嘉也如愿地拿到了十万元的赏金,还有一面市局送的锦旗,表彰以及肯定他用自己的学识为社会安定做出了贡献。

但是元嘉没想到的是,上面有意推他出来,主动向媒体肯定了元嘉对此案件的巨大帮助。

一来是为市民们树立良好的形象典范,二来也是给犯罪分子们一个警醒:破案的办法比你想得多。

于是乎,在媒体的报道下,元嘉就有些被神化了,吹得跟福尔摩斯似的。

偏偏因为元嘉的长相帅气,不但有这种让女孩子尖叫的超高智商和颜值,还会神乎其神的催眠,这一波‘公益偶像’塑造得相当成功。

短短三天时间,元嘉便火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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