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还是这坛酒(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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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走地鸡和笨鸡蛋能快速销往各地,熏好的猪肉也能整车整车的往下拉,而不用再靠人力,一头头的背下山。

老人养点猪和鸡,种点菜,年轻人带着孩子在镇上,或是县城工作。

有村里的老人路过,见院门开着,看到高重山吓了一跳,“大侄子啥时候回来的。”

“回来住几天,您没跟小六子去省城啊。”

“嗨,去了,住了半个月,实在是不习惯了,还是山里好。”老人絮絮叨叨,村里人许多都进了省城的家具厂上班,可以说是吃着高重山的饭,少数人做点小生意,在县城和镇上安家,但这生意,也多和家具,或者是熏肉有关。

说是全村人都吃高家的饭有些夸张,但说绝大部分,那倒是一点不夸张。

“是啊,还是山里好。越是年纪大了,越觉得好。”高重山微笑着,送走大爷,继续坐下晒太阳。

林露从屋里出来,泡了两杯茶,“怎么,又找不着目标了?”

“你可真是个劳碌命。”林露忍不住叹气,别人赚了钱,吃喝玩乐,结交社会名流。丈夫倒好,每次都在功成名就之时,就露出倦怠之意,但一有新的目标,立刻原地回血,好似永远不会停下脚步。

“手艺人就是这样。”高重山双手枕在脑后,“我这次不是找不着目标,只是想回来充充电。芯片的难关不是那么好攻克的,我们只是往前迈了一小步,还差的远。”

这就是早就准备的好处,这些年的投资,好几次都是靠着出卖魔方城的商业地产完成续命,因为重山基金的股东,有很多不高兴高重山将资金投到芯片这个深不见底的坑里,纷纷赎回资金,去投这几年比较热的互联网项目或是电影项目。

当然,这些人现在又想回来,高重山却不让了,哭着求着打着滚的人不少,他回老家住几天,一来是避记者,二来也是避这些人。

他们抽回资金的时候,雄心壮志,还觉得如果资金在自己手里,创造的利润恐怕更高。现在吧,倒是知道拿出十几二十年前的交情,恨不得抱着高重山的大腿想回来。

重山基金又不是菜园门,想进就进,就出就出。但这些人又央了他身边的人托情,令人不胜其烦,干脆带着林露说一句旅游,便不见踪影。

但这只是放在人前,可以说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高重山想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自己重生的时间。这个节点不过去,他始终不能释怀。而唯一能让他安心的地方,就是老宅。

没有想到,谁都没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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