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首位LP,合作达成(4 / 5)
会议室之内。
顾君浩与谢俊带队,双方的律师互相交换文件审核相关的内容,一次性签下六亿美刀的合同,材料还是不少的。
君实资本与九峰信托就这笔资金达成协议,九峰信托成为君实资本旗下的首个私募型lp,合同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五点:
第一,封闭期限
封闭时间最低一年,最大期限六年,自协议签订之时起,每两年开放一次本金赎回,每次赎回的本金不能超过总本金的三分之一,也就2亿美刀。
同时,委托方,也就是九峰信托可以选择对解禁的资金不赎回操作,继续委托君实资本管理。
而君实资本对于解禁资金也有权拒绝继续管理,若是君实资本拒绝,九峰信托必须无条件将资金转走。
第二,违约惩罚
在资金封闭期以内,委托方不得单方面撤资,单方面撤资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全权负责,同时处于撤资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
如单方面撤资过程中并未造成亏损,那么所产生的盈利则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受托方(君实资本)。
第三权利义务
委托方不得干预受托方对于托管资金的具体运作方式,委托方有知情权,但受托方也有权拒绝信息透露的权利,双方应本着合作互信的原则。
第四红利分配
委托资金自盈利开始,至次年起每年需向委托方以盈利收益的20%进行分红,委托方在12个自然月之内有一次兑现的权利。
可全部兑现,也可以兑现部分红利,另外还可以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部分同样适用于本协议,同时免去超额业绩提成。
第五管理费用
君实资本免去此次认购费用,之后如果有新的认购,按1%费率收取,赎回费用按赎回资金1%的费率支付,同时委托方需每年向受托方缴纳1.5%的管理费用。
另外,超额部分的收益(100%以上收益),受托方收取20%的超额业绩提成。
五大条款当中,还有不少的细节问题,双方的律师团队就各大小项的条款逐条审核,花了将近两个小时。
在双方最终确认合同无误之后,顾君浩代表君实资本,谢俊代表九峰信托正式签署了这份合同。
双方签下合同之后,谢俊笑颜逐开的看着顾君浩道:“顾总,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了,资金会在本周之内到账,希望明年的今天我们就可以吃到红利。”
谢俊之所以这么开心,是因为在他看来顾君浩的这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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