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六章不知道怎么写(2 / 4)
“我爹妈也是你岳父岳母,你就这么说他们?”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还没回来之前,这家伙说的难听话,不知道有多少。
小林转过脸,又看着抱着孩子的那个女人,问道:“姐,那你的意思呢?”
女人刚想说话,就被那个年轻男人瞪了一眼。
她犹豫了一下,强笑着说道:“你姐夫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这房子也值不了多少钱,那房子卖了,他们还可以住到我家,我家前面不是有两间屋子吗?”女人说道。
小林怒吼道:“那特么是屋子?那原本就是鸡舍啊!”
“不都能住吗?”年轻男人抽着烟说道。
小林深吸了口气。
他尽可能将自己心里的愤怒压低。
“那房子不能卖。”小林母亲揉了揉眼睛说道,“那是留给二子的。”
“留给他干什么?留给他娶媳妇吗?我呸,这房子放在这,有人嫁给他?”年轻男人冷笑着说道。
“不管怎么说,这房子既然是留给我的,那我就有资格处置。”小林板着脸说道,“现在我不愿意卖,可以吗?”
“你们也不能这样啊,哦,林强是你们儿子,林雪就不是你们家的孩子了?”年轻男人说道。
这时候,易三秋才知道小林的大名,感情是叫林强。
林雪的话,应该就是小林的姐姐了。
小林的父母,听到这话,也都没说话了。
“反正人家愿意花五万块钱,你要是不愿意卖,那也行,给我两万五!”年轻男人说道。
易三秋叹了口气。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
他不是不想插手,只是这都是小林的家事,即便他想小林出头,也没什么合适的办法。
总不能将那个年轻男人给揍一顿吧?
如果可以的话,易三秋真不介意这么做,可是如果真将这个家伙给走了,小林的姐姐还有的好?
看得出来,林雪挺怕自己家男人的,之前只是一个眼神,都让她眼神中流露出了深深的恐惧。
估计在家里,也没少被欺负。
小林的老家,也算是属于落后的农村了。
不像大城市,离婚都能成为一件流行的事情,出门也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可是在这里,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真离婚了,出门都要被人戳脊梁骨。好在卧龙村没有这样的陋习,而且,易三秋还惊讶的发现,在卧龙村,有一个普遍的现象,但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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