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第三部--黑雨_245(4 / 4)
了。实在无法可想时,他把此意透露给赵烈文。赵烈文一听,立即慷慨表
示:“大人此举,惊人世而泣鬼神,古今中外无先例。烈文受大人栽培多年,粗知大义,岂
不受感动?督署幕僚,虽不能说人人都持烈文之想,但亦十占八九,我明日快马回保定,三
日后来津复命。”
三天后赵烈文带回了一万三千两银票,全是直隶总督衙门幕僚们凑的,没有惊动一个地
方官员。曾国藩很是感激。赵烈文劝曾国藩自己不必再拿钱了。他如何肯依!这样,连同他
的七千,共有二万两银子。周道、张守、刘令每人各五千两,剩下的五千两,他反复思考
后,决定给徐汉龙、刘矮子、冯瘸子每人五百两,红柳村的七个人每人一百两,田老二等五
人每人也发六十两。
这种事,不要说以往,就是几天前曾国藩都不会做。伤人者赔钱;杀人者抵命,这是自
古以来最基本的法律,何况杀了外国人,险些引起一场浩大的灾难。现在,全国各地的舆论
终于使他清醒了:这毕竟是长期积怨引起的冲突,从根本上讲,理亏的是洋人而不是津民,
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尤其是徐汉龙、刘矮子、冯瘸子,他们是出自爱国敬官长的义愤,杀
他们的头的确有些冤屈;田老二等人固然是趁火打劫的歹徒,但在这样一场复杂的案件中,
杀他们的头,也间接刺伤了百姓的爱国之心,权且以这点银子来作补偿吧!
听说红柳庄打死人命的凶手,只因承认是为杀洋人而死,就每人得一百两银子,监狱里
几个家贫的杀人犯在亲属的劝说下,也表示愿意在杀洋人的认罪书上画押,临死前得一百两
银子,作为对家庭的报答。于是,曾国藩勾出五个杀人犯来,每人也发他一百两银子。剩下
的二千两银子,则用来周济育婴堂里逃出的孤儿以及那天误伤的中国人和附近受害的百姓民
房。经过这样一番安排,曾国藩心灵深处似觉好过了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