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 34 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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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了。

周羽棠前所未有懵。

呆若木鸟,魂飞鸟散,毛骨鸟然。

湘菀在太上仙门受完惩罚之后,就被陆盏眠放生弃养了,然后它被驱逐出境,就此不知所踪。

谁能想到湘菀会出现在这里???

不仅进入了魔界,加入了断魂谷,甚至还成为了冥老邪床伴?

离了个大谱!

灵宠……不,她现在可以称之为妖了,九尾狐妖!

江小枫呆住,震惊失色,难以置信,不知所措。

在这里遇到熟人,那岂不是……还未动手就暴露了?

根据《焚骨》设定,修士在同一时间只能跟一只灵宠结契,除非灵宠死亡才可以签新灵宠,很有种一夫一妻彼此忠诚内味。

但是夫妻尚且可以和离,主人和灵宠之间也没有被迫绑定一辈子硬性规条。

灵宠无论如何也没有资格主动解绑,但身为主人,是可以选择“弃养”,往好听点说就叫“放生”。

被主人放生,就相当于被抛弃,被厌恶,对灵宠来说是奇耻大辱,比凡人女子被休妻还要难以忍受,留给它们后路只有一个——自尽。

所以,放生灵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送自己灵宠去死。

当然了,也有些如湘菀之类灵宠“心志坚定”,不在乎周遭异样眼光和闲言碎语。不过在放生过程中,血契解除,对灵宠伤害是极大,从“灵”变成“妖”,从“净”变成“污”,从“仙”堕成“魔”。

它们需要以吸食活物鲜血为生,每天都要喝血,否则将受到血契解除后遗症影响,浑身气血蒸腾,爆体而亡。

不仅如此,在它们脸上还会留下终身难以抹去痕迹——就像黥刑。

总而言之,被弃养灵宠是极惨,与其放生,倒不如直接杀了它们痛快。

周羽棠看向湘菀脸,鲜红烙印,在昏暗寝殿中显得触目惊心。

冥老邪一双眼睛恨不得长在谢炀身上:“已经试过了,没问题。”

湘菀瞥了眼地上躺江小枫:“她是没问题了,可他……”

完了。

周羽棠已经摆好架势准备开冲了。

湘菀跟谢炀有仇,因为谢炀用门规惩罚她,她才被陆盏眠弃养,再加上自己身为谢炀灵宠,跟湘菀也有杀母之仇,彼此可谓不共戴天。还有隔壁看似是局外人,实则当初也有份杀九尾狐妖江小枫……

彻底凉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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