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过去(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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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自身和闪族人体格上的区别了。自己在地球上已经能被称之为强壮的身躯,和闪族人一比就如同是妇女和儿童般的存在了。这也使得一些闪族人,尤其是女孩子乐意用他来开一些善意的玩笑。

“感情是能够被转换的,感兴趣是有感觉的第一步,谁也不应该拒绝善意的接近。你难道真的对娜娜一点兴趣也没有?”这时候史壮忠厚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少见的贼眉鼠眼的感觉。

“哥,你知道娜娜喜欢的是火木族的强森族长,还来开这种玩笑。”

救场的是菲儿。说来好笑,天赐一直以为史壮和菲儿是夫妻,后来才明白两个人是兄妹。不过也幸亏了这次误会,否则天赐不敢保证自己在朝思暮想之下得知菲儿就是红衣人后不会作出什么不礼貌的举动来。

现在的天赐已经能够坦然的面对菲儿了。

史壮明显拿自己的妹妹没办法,立即转换了话题:“格兰特,你还一直没说过自己的情况呢。”

按照闪族人的语言,天赐的闪族名字应该叫“斯凯·格兰特”,因此闪族人都称天赐为“格兰特”。

被问到自己是哪里人的时候,天赐一直说自己是来自一个遥远的国度,但从没有细细的说过。今天,也许是夜色,也许是篝火,也许是月亮,也许是酒的刺激,更有可能是旁边那菲儿闪亮的大眼睛,天赐感到也许是一个谈谈自己过去的好时间。

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天赐开始说起了自己的过去“我来自一个遥远的国家……”

其实并没有刻意的去选择遗忘或是回避,只不过来到了这个星球之后,许多时间都行走在生死存亡的边缘,以前许多认为很重要的事情都已经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于是,像是自小就没了父母,后来养父母的相继离世又使得自己被亲戚赶出了家门,和爷爷生活到高中毕业后爷爷又离开了自己等等也就在淡然的话语中被慢慢叙述了出来。当然,一些这里的人不大理解的诸如电视啊、汽车啊之类的用词并没有出现。

再之后,就是天赐到了大学里的事情。在那里,天赐遇到了曾经认为的一生所爱,那个始终在自己心底挥之不去的白色影子。

那是叙述到现在的难得幸福时光,天赐讲到这里时也充满了快乐的笑容,使用了诸如“开心、幸福、甜蜜”等相关词语。

就在史壮露出了释然的笑容,而菲儿却摆出一副难以明了的表情时,天赐却又话锋一转,说出了之后的故事。

现实中的故事和童话中的区别,就在于并没有故事结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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