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部分(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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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躺下。巩志一着急,使劲将程世拉起,程世睁开一只眼,趁巩志不注意,往他的脚下一勾,巩志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

“哈哈哈……”程世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哼着小调朝远处得意地走去,巩志在后面一瘸一拐地跟着。

程世来到校园广播站,里面设备陈旧,但已经是那个时候少见的了。程世很规矩地坐在一个木板凳上,对着一个裹着布的小话筒清晰地朗读着:“传播知识的空间,沟通情感的桥梁,展示才华的舞台,大家好,这里是校园广播,我是高二4班的程世同学。今天为大家朗读的是“青春”,昨天,勾勒宏伟蓝图的是青春;今天,编织崭新风景的亦是青春。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明智。回眸过去,憧憬未来。再看看当代的铁路人儿,一样的青春年华……”

程世的声音飘荡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那时候的女孩子有的剪着齐耳短发,有的梳着麻花辫,吃过晚饭都整整齐齐地坐在离教室不远的台阶上听广播,有的人还拿着一个小本子在那里记着笔记,摘录广播里传出来的好词好句。

没有人不认识程世,他被成为“校园才子”,不仅声音好听,长得也是少见的英俊。平时学校五四搞联欢,程世又当主持人,又唱歌跳舞,早就成为了一个公众人物。再加上平时喜欢和人交朋友,在远近的各所学校都小有名气,平时别的学校举行什么活动,都会来找程世要求他帮忙。

巩志在另外一所高中读书,从小和程世一起长大的,对于程世这个朋友,巩志历来都是引以为傲的。程世经常去巩志家吃饭,那时候巩志家比程世家阔绰一些,巩志的父母也很喜欢程世,经常“儿子,儿子”地叫。程世也经常在巩志家一住就住好几天,程世的家里也没什么意见,因为程世有2个哥哥,2个妹妹,生活本来就拮据,能少一副碗筷家里人没什么不乐意的。

“这个叫程世的傻小子指不定哪天我得逮着他……”厉中信狠狠咒骂一声,从床上利索地蹦起来,点起一根烟在窗前**似地抽着。听着外面的声音,他的太阳穴突突地跳着,表情阴冷。什么东西!天天大中午吵人睡觉,显摆自己有一副破嗓子,整天念叨那几首破诗。

厉中信20岁,职高毕业,在那个时候职高比高中相对要好一些,可以安排工作。厉中信被安排在一家机床工厂做工人,没做两天就待不下去了,和厂长打了三回架,还找了一伙人抄了厂长的家。厂长告到镇上去的时候,厉中信早就坐火车来了北京,在这里混了将近一年。

北京中心城市也处于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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