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4 / 4)
想要把他弄灰暗的冲动,终于有一天他如愿以偿了,他又开始怀念程世最初的阳光。
但是这个方程式只能从前推到后,却不能反过来推,不管是阳光或是灰暗,程世身上都带着符合那种风格的美,这种美打破了厉中信的很多承受底线。
他还记得程世第一次打架弄得鼻青脸肿然后兴奋地朝自己要赏来的情景。就像一个街头小流氓,小混混,甚至还带着一点儿书生气。他那时从不隐藏自己的心情,想什么就马上表现出来。若是他对厉中信不满,他也可以马上挥拳就上,不管日后是不是要被大卸八块。
程世曾经对厉中信说:“我也努力过,过平常人的生活,有自己爱的人,然后没事就看看书。我喜欢看书,我甚至还会作诗,如果忽略我的作风问题,在学校我就是一个才子。”
厉中信马上说:“那你给我作一个!”
程世想了想,对着月亮就来了一首煽情的,念完了之后还加了一句:“你这种人是不会理解它的好的。”
厉中信当时什么评价也没给,其实他都懂。
程世爱上了巩志,一个男人,他自己不知道,他以为那就是兄弟之情,以至于当巩志爱上当年的程寒泷的妈妈,他都觉得自己无法忍受的原因是因为巩志没有和他去分享兄弟该分享的一切。
他不愿意看见巩志和女人在一起,他就这样唯一一个朋友,任何人也不能抢走。如果巩志一定要和她在一起,那么程世就干脆抢了他,这样巩志就还只有他一个朋友。
等到他明白自己曾经是爱上了巩志的时候一切都晚了,这段感情早已成为过去时。其实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巩志是个普通人,就算知道了程世的这种畸形的爱给的最多的也就只是宽容。
但是现在程世不爱了,其实他早就不爱了,他只是在为年轻时候的那段感情耿耿于怀。他记的是他们之间的纠葛和过节,而那一直刻骨明细的爱就被这种东西和时间给腐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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