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分家在十月(2 / 6)
起方才火车站一幕,小怡的父亲如此嘴脸,要收养,必定又要一大笔钱。这个他那买女儿的提议没什么分别。
童欣道:“小怡都十六岁了,那怎么办?”她很丧气,她想不出办法帮朋友。
岳瀚继续查找想关资料,他似有所得,猛然道:“等等,这儿有别的法子。”他话语充满兴奋,似真有大发现。
童欣凑过来,忙道:“什么法子?”
岳瀚道:“看,这儿有一条。”念道:“中国民法,第十七条,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具有完民事行为能力。”
童欣不解道:“民事行为能力?”
岳瀚道:“我们查一下民事行为能力,这儿了。”他继续念道:“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依法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公民对自己所作的具体民事行为能否发生法律上和自己预期和自己预期的法律效力与法律后果,以及人的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理解能力来衡量和决定。”
童欣被一大段法律术语听懵了,问道:“什么意思?”
岳瀚解释道:“小怡年满十六周岁了,她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理解能力。她只要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就是一份保证的工作,就拥有完民事行为能力。她父母就管不了她,她可以自己决定去留,自己决定上不上学。”
童欣兴奋的道:“那小怡就可以不走了!”她眼睛闪闪发亮的看着宁怡。
宁怡受他们对话的影响,已经平静下来,恢复清醒,她闷着道:“我哪儿有工作?”她不自觉接上了他们的话头。
岳瀚微微一笑,道:“现在有工作,只不过没领到薪水而已。”
宁怡疑惑的道:“什么工作?”
童欣看岳瀚笑意,似有所悟,插话道:“品尝师。”转而自信的对岳瀚道:“我猜的对不对,哥哥?”
岳瀚笑道:“对,品尝师。”他没想到当初有些玩笑、游戏的行为,现在有了莫大用处。
童欣兴奋的对宁怡道:“可是甜蜜快餐的次席品尝师哦。”
宁怡讶道:“这个?”她看向岳瀚,目光询问
。
岳瀚肯定道:“对,就是这个。这本来就是公司正式职位,只是以前没给们发工资。现在我把每月千元的薪水补上,这样一来,已经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做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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