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转星移番外篇之安澜的自白书(3 / 23)
着我转,想尽办法逗我开心。我喜欢人家围着我转,逗我开心。我把朋友们分成好几个等级,越要好的人,我就给他们越多的钱。/br
十五岁那年,我发现了钱的新用法。我开了一家电子游戏机店,把我课余的时间都投放到店里。我并不喜欢玩游戏,但我喜欢看到别人神情专注、如醉似痴的样子,他们是因为我,才能如醉似痴的!每当想到这儿,我总是感到很满足。/br
有了游戏厅,我的朋友更多了。周围的大小混混每天有事没事总往这儿跑,因为据说这儿有个年轻的美女老板。但不论如何,我的朋友真的越来越多,我猜至少也要有几百人了,但我的好记性使我把他们的绰号名字全都记住。/br
大家都叫我澜姐,即使其中不少人的年纪比我大。我很喜欢这种叫法,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家里众星捧月般对我的那种宠爱。他们奉我为老大,因为我有钱,他们都听我的话。/br
于是,我的游戏厅生意特别好,永远都高朋满座,无论白天黑夜。我的“手下”也越来越多,他们全都听命于我。我成了这一带的小霸王,是这儿所有的小混混的老大。/br
但是总有人不服气,隔壁的老头就一直看我不顺眼,因为他的游戏厅的生意几乎都要给我抢光了。说来也是嘛,一个漂亮和少女和一个糟老头,你更喜欢面对着谁?/br
老头想了个馊主意,出钱从学校里雇了一大班小学生,一早就轮番到我的游戏厅里霸着位子,然后到了晚上就一哄而散。我捉得了一个捉不住第二个,一整天的生意就这么泡汤了。而我的熟客,在那一天都被挤到了老头那边去。/br
不过老头得意了不到一天。惹火了我,我安澜可不是省油的灯。当天半夜,十几个小混混窜进了他的家里,第二天,老头就目青鼻肿地歇业了。从此,老头再也得不到安宁。既然他先惹事,也就别怪我不客气,要斗的话,就不妨看看谁斗得赢!/br
结果当然是我斗赢了,老头在焦头烂额之后,被迫把他的游戏厅贱价卖给了我,离开了这片他住了几十年的街区。/br
那一年,我十七年,完成了第一次商业吞并。/br
吞并的感觉非常良好。我的生意额继续上升,现在,就算没有父亲的遗产,我自己的日子也已经能够过得绰绰有余了。不过,我的日子不是一个人过,我还要养活一大帮忠心的兄弟。/br
那个时候,我的理想是吞并全市所有的游戏厅,成为本市独一无二的游戏厅女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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