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二爷,你这脸(2 / 3)

加入书签

有了酒客,一个桌子上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桌子上一壶酒,一个小碟子,碟子里放着酱油,酱油里泡着三枚鹅卵石。

另一座是两个中年人,一人一壶酒,桌子上摆着一碟花生米,半个松花蛋,一个中年人正拿牙一点点的嗑着松花蛋,抿着咸味饮酒。

一看这三个喝酒的就是酒腻子,真的爱喝酒,会喝酒的,不像李朝生这样一坐在位置上就叫来伙计:“来顺。”

李朝生与王二都是这家酒馆的老客了,以前办完公差二人就喜欢在这酒馆里稍微喝一点,第一解乏,第二算个业余爱好,毕竟这年代除了喝酒,就是剩下勾栏听曲这个喜闻乐见的业余活动了。

小伙计来顺走了过来躬身道:“李爷,二爷,什么吩咐。”

李朝生这时摸出一个一两碎银子道:“麻烦你一下,去帮我跟二爷到临街买两只烧鸡,二斤猪头肉,两个猪蹄子,剩下的再给我们拿两坛子酒,还有剩的,你的跑腿钱。”

“得嘞,您二位稍等,我去去就来。”

来顺应了一句开心的说道,有人看到这里会问了,花钱为啥不买点酱牛肉吃啊?一般江湖豪客不都一进屋就喊,小二,上好牛肉切两盘,好酒来来两坛。

其实这个大部分都是作者臆想,古代律法明文规定,擅杀耕牛者,死!

就算这牛老死了,病死了,你想吃点牛肉也要偷偷摸摸的,哪有随便跑个酒肆,喊一嗓子要牛肉,人家就能给你拿出牛肉的?

因此这个时代的卤肉还是以鸡鸭鹅猪为主,至于羊肉,有卖的,不多,一般属于贵族吃的,毕竟贵族有些人嫌弃猪长得丑,有不吃的,而羊肉相比较起来,就是高档肉了,而像县城这样的小地方,卤肉摊子一般只卖便宜肉,羊肉贵,不好卖,久而久之,人家就不卤了。

“好嘞,二位爷稍等。”来顺起身要走,不过眼角一扫王二青一块紫一块的脸,忍不住问道:“呀~二爷您这脸?”

“昨夜闹贼,老子抓贼,不慎挨了几下,行了别瞎问,买你的肉去。”

王二脖子一梗,一脸不耐烦的说道,你这小二太不会说话了,瞎问个屁啊,欠欠的。

王二一脸郁闷,来顺连忙道歉,缩着脖子拿着钱往外跑,边跑嘴里边嘀咕:“什么闹贼啊,我咋没听说,估计是让赛大虫打的。”

“你……”

王二听到这话瞪着眼睛要起来找茬打架,李朝生却一把拦住:“得得,别跟人小伙计一般见识。”

王二闻言坐住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都市言情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