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丘(5)(3 / 7)

加入书签

剑,他没有多想。此言很有道理,可对于刘舜来说也就是普普通通的对话而已,他没有立刻联想到陈嫣和人实战过——也或许是来不及联想了,因为那之后陈嫣就用小弩瞄准了他。

而现在,他看到了陈嫣是怎样抬手之间不需要瞄准就射中了飞雁,也意识到了刚刚陈嫣瞄准自己的时候并没有一般人瞄准人时的慌张——他们这种人,学习拉弓射箭很少是因为需要自己上战场用弓箭的,大多就是用来打猎,或者干脆就是互相炫耀。刘舜早就发现了,这种人在弓箭对着人的时候要么嘻嘻哈哈不以为意,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要么就是慌慌张张、不知所措,生怕自己真的不小心伤到了人。

陈嫣不是这样的,她清楚地将自己放在了捕猎者的位置上,她既不是不了解自己在做什么,所以胆大包天,也不是对此恐惧又彷徨。

这种只能说明她亲自参与过实战,她的刀剑或者□□曾经对着活生生的人!在经历过最开始的不适应、痛苦、害怕之后,她走了除了,在这上面完全成熟了这种人在军队中很常见,刘舜见过不少。

但如果说是在普通的贵族子弟中间,他是从没见过的更别说那些贵女了。

所以陈嫣到底是何等情形下才需要自己使用刀剑、□□对人?想到这一点,他屏住了呼吸,愤怒甚至短暂地烧到了他的脑子——愤怒的对象有很多人,陈嫣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以及陈嫣自己,都算!

她身边的人竟然让她陷入如此险境!?以及,她是傻的吗?为什么要去涉险?若是外面如此危险,当初她还不如进宫,做了刘彻的妃嫔,那还少些折腾!

“我的剑确实杀过人。”陈嫣说这句话的时候就没有什么炫耀、装逼的意思了,只是冷冷静静、轻描淡写毕竟这件事本身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

或者说,在度过最开始的迷惘期之后,她对这件事本身有了新的认知。那既不值得夸耀,也没必要因此将自己逼到角落那件事的本质只是有人要杀她,所以她拿起了自己的剑保护了自己,仅此而已,不需要过度解读。

“那你倒是挺出息的!”刘舜冷笑,愤怒之中的人说话是不会过脑子的,只听他道:“当初父皇让你随武士一起学剑术,后来更与陛下一起同学。如今看来,你倒是比陛下更能干了,陛下的天子剑尚且是装饰呢!”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早知你有今日,当初你还不如入宫去,好歹不会将自己弄到那般险境!你以为这般行事很有意思,弄险到最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都市言情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