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劳伦斯家的晚宴(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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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自己前世,站在台下看着校花在台上歌唱时,基本也是这么副表情。

但问题是……

爱丽丝看向自己的身体,这身白色连衣裙的确十分美丽,通过得体的款式设计,让她既不显得幼稚,也不会过分于早熟。按照一个正常的狼民的眼光来看,那就是所谓的,将天使般的女孩衬托出一股百合花瓣纯洁气质,的那种模样。

所以,这位西装革履的四十岁大叔也露出这种表情,不奇怪。

但问题是……

老娘我才十二岁好不好!?

你丫的对一个学生露出猪哥像算什么意思!?

LOLI控吗!?

本姐好容易忍着下体空荡荡的“异样感受”,难得穿上一回连衣裙,就碰到怪大叔了!?

是的,异样感受。

这的确是时隔……八九年以后吧,爱丽丝第一次以大女孩的身份穿上裙子的时刻。做人嘛,既然已经确定是女孩,还不能变回去后,她要从来不对穿裙子感兴趣是不可能的。

只是,这种感觉太别扭了,当爱丽丝好容易在茜茜的鼓动下穿上它后,就立刻感觉到了。

当一股温暖和煦的微风穿“堂”而过时,色(sai)迷迷的风神总不忘伸出一只调皮的手来,在她乳白色的“胖次”上摸上一把。

冰凉冰凉的~!

“咳咳,先生,请问您是?”

待爱丽丝重复三次后,施佩克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哦,不好意思,我叫约翰-施佩克,矮脚鸡图书公司的董事长。”

并没有向爱丽丝递出名片的意思,施佩克笑道:“真让我惊讶,这是从哪里来的漂亮姑娘?劳伦斯姐,她是你的同学吗?”

茜茜端着曲奇饼盘,冷淡道:“她是我的邻居和好朋友,施佩克先生如果吃够了曲奇饼的话,还请到门口第三张桌子上写一下对它的感受,我母亲已经会很乐意看到客人们的建议。”

“哦,那当然没问题。”

施佩克笑道:“虽然我不是作家,但好歹也是一家出版社的老板,为你母亲的美味曲奇写点评语,那真是再简单不过……”

“哦,这不是约翰吗!?”

就在这时,一个身材高挑、英俊潇洒的金发男子走了过来,身边还随同着另一位中年男子:“来了也不立即和我打个招呼!不过现在看来,你已经认识我女儿茜茜了?”

“劳伦斯先生,施佩克先生看上去很喜欢曲奇饼,他还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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