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中都(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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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开大堂,二人行至一偏殿。

“明叔,我回来了。”

内屋步出一个身着蓝色衣冠的中年人,带着和蔼的笑。

“灵儿,这位是?”

“他便是我朋友了,方芦。”

“拜见前辈,前辈叫我小芦就好。”方芦赶忙颔首道。

“好孩子,心性淳朴,耿直于心。不用见外,跟灵儿一样唤我明叔便可。灵儿你先带小芦去选个住处。”

“好的,明叔。”

二人便离开了去。

“你一定有好多疑问咯。”忆灵看着方芦脸色笑道。

方芦点头。

“明叔,他姓高,单名一个明字。说起明叔这中都城内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概是因他断案如神,明镜高悬,故而深得百姓爱戴。他与我爷爷乃是忘年之交,我幼时颇得他照顾。只是奇怪的是,我明明记得很小的时候他便是这般模样,如今却依旧这般模样,真是奇怪。”

方芦道,“那便再正常不过了,记忆便是这样的,一切都在改变,一切又都相对又不变。”

忆灵嗔道,“我不是说这个,好多年了他的模样都没有变过,城中百姓都知道。似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一次,我听到他这么问我爷爷,我爷爷却不告诉他,道是‘不可说’。”

方芦摇头道,“修士或能存活二百余岁,若是三五十年不改变相貌,也未尝不可啊。”

“可他并非什么修士,只是凡人一个罢了。”

“这便怪了?”

“好啦,不说这个了,我也是因为那时在西方城巧遇明叔,这才来中都的。”

安排了住处,忆灵便去置办饭食去了。

“小芦,我听灵儿说,你是个修士?”

方芦苦涩的笑,“马马虎虎吧,明叔。”

他心中并不觉得做修士比做凡人好。

高明笑道,“那么你此番来中都何事?”

“我本是打算来中都找一个朋友的,碰巧遇上了忆灵。”

“你那朋友姓甚名谁,明叔帮你找找。”

“那便多谢明叔了,她叫白小狸。”

二人又闲聊了良久,高明不时说起他曾断过的奇案,每每惹得方芦拍案叫绝。只是每件案子,他似乎都是以‘数年前’作为开头。

午后,

忆灵置办好了饭食,匆匆吃了些,便离去了。徒留一老一少相谈甚欢,只不过大多是高明在说,方芦叫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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