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十八章 人挡杀人,佛挡杀佛(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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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他来解决,被林夕一脚踹到了后面去,笑眯眯的打量着那帮小混混,都还很年轻,穿的普普通通,有几个身上还有补丁,但是表情都是老油条一样的痞相。

“小朋友,你妈喊你们回家吃饭呢,毛都没长齐就学人打劫?要不要姐来教你们。”

哟呵,口气挺大,几个小混混一听眼前瘦不拉几的女人要教他们打劫,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笑到一半笑声戛然而止,离林夕最近的一个小混混已经被林夕一拳ko踩在了脚底下,还时不时的在他身上蹭两下把脚底的泥蹭干净。

这个小混混是几种人力气最大的,现在也只能像条脱水的鱼在那挣扎,他每挣扎一下,林夕就狠狠碾一下,直到他大汗淋淋,嚷嚷道:“混蛋,快来帮我,给我杀了这个丑八怪。”

林夕掏出匕首在手中把玩,眼皮懒懒一掀,笑了:“姐江湖人称鬼见愁,平时没事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杀人,小寿把姐的肉干拿来。”

秦寿递给她一包风干的牛肉,她慢慢撕下一条慢条斯理的嚼:“嗯,这人肉还是十七八的最好吃,否则太老没嚼头。”

几个小混混顿时吓懵了,林夕突然一个手起手落,一枚石子打在一个混混的膝盖上,那混混立即抱着膝盖嚎叫着倒了下来。

“想跑?没那么容易,最近人肉干不多了正好要补货,我看你们几个的肉就合适。”

林夕眼神杀气腾腾的,舌头在匕首上慢慢舔过去,加上她故意扮丑的模样本身就有几分骇人,于是几个小混混杀猪一样的叫着一哄而散,留下被他踩着的那位大哭小叫。

“喂,看到没,大难临头各自飞,这么年轻有手有脚干什么不好非要做混混。”

脚放开,那小子爬了起来,很没出息的呜呜大哭:“结拜时还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每次遇到事情都是我先出头,遇到危险了就跑的比谁都快。”

林夕掏掏耳朵,递给他一块肉干,小混混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林夕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是牛肉,刚才是唬他们的,不过接下来你要是不听话我就真的把你做成肉干。”

林夕很幸运,刚来就遇到了一帮第二次出门打劫明显经验不足的新手混混,然后打听到了不少消息,例如在他们打劫之前曾有一拨当地非常出名的混混在这专门拦截来往商人抢劫,结果一天前遇到了一帮狠人,直接把他们给揍的满地找牙,还把头领的衣服给扒了,让他绕着城门跑步。

还有晋城的势力分布,以及民风特色,城市格局,两人都做了相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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