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得逞(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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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陈继兴和叶氏虽不识字,却拿着地契在那里仔细看着,心里暗喜,叶枫更多的则是好奇。之前家里买那十亩地时,他已看过耕地地契,于是便想看看这坡地和宅基地的地契有何不同。

待到拿过来一看,可以说是大同小异。

字呢都是从右至左念的,无一例外的,都注明了土地的坐落位置,面积,还注明了买地所花费的银两数。

唯一不同的是,之前的地契上写的是“官契”二字,这次的写的却是“屋契”。

最夸张的是,这次的契约里还有“上天三丈,下地三丈”之类的字眼。看来,这屋契倒是更详细也更民主。

照叶枫的理解,那就是地基以上三丈以下三丈,不论挖到什么都是属于陈继兴家的。

转念又想,根据现代的数学知识,这古代的一丈大约等于三米,那按照这契约的意思,是不是说房屋的高度不能超过九米?

不过,在村里建房,这倒是足够了。九米,就算是一层楼三米高,也大概可以建三层高了。

照陈继兴和叶氏的意思,不过是想盖一座四合院,房间多、实用就行了。但是叶枫和千言都很想住在楼上,于是几人一合计,最终的结果居然是“整体还是建个四合院,不过最北的那一面也就是靠山那一面,建成三层高。”

这样一来,一看就很不协调,破坏了四合院原来的结构。但这已经是叶氏和陈继兴最大的让步了,同时也能满足叶枫要住楼上的愿望。

“姐姐,姐夫,你们为什么不喜欢把房子建得高大一点呢?住在楼上有很多好处的,比如,湿气比一楼小,而且视线也好,可以看得很远。”

“对啊,娘,我想住在高高的楼上嘛。”

对此,叶氏白了千言一眼,这才说道:“我当然知道住得高看得远,说起来我也想住个高楼。只是,你看人家村长家,家里还有个举人老爷呢,都不曾建高楼。”

话说到这个份上,千言不懂,叶枫却是明白了,她和陈继兴是不想出风头。只是,哪怕是这样建,或者就建个简简单单的四合院,在村里也算是出风头了。

这年头,建个新房就十分的引人注目。

想到这里,叶枫便道:“姐姐,没事的,不建就不建,到时候大家问,你们就说我们家紧挨山边,若不建得高一点,光线会被遮挡住,连太阳都晒不到。”

闻言,陈继兴和叶氏哑然,不得不说,这个说辞倒是极好的。谁都不喜欢屋子整日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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