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党的履历(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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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往唐山,囚于国民党市党部。一礼拜后,于夜间翻窗越墙而逃,两腿受伤,被省委调回天津,半月伤愈,派往天津下边区(即纱厂区)任区委书记,并参加省职委会工作。

十九年(1930)三月被派往天津市总工会任书记,并参加河北省委工作。四月二十九日,在下边区参加准备“五一”示威工作中,于杨庄子三十二号被捕,被囚于天津小西关河北省第三监狱,徒刑一年。在狱中任支部组织,后任书记等工作。

二十年(1931)五月十五日期满出狱,河北省委已移北平,即到北平,决议派往内蒙古任内蒙古特派员。因等路费,于七月三日在北平银闸大丰公寓被捕,囚于北平草岚子胡同军人看守所,被判刑八年,在狱中任支部组织工作。

二十一年(1932)一月肺病重,在狱中休养。二月九日因肺病重出狱。出狱后,各医院均认为病无望,拒绝医治。四月由省委送往西山自己疗养(另据作者在本文第五部分写道:二十一年六月[或者七月],我在北平新仪门外天宁寺养病一个月。……当时我的住处就是省委开会的地址。……)。十一月病稍好,被派往上海中央。到上海病又大发,即被中央送往济总养病。

二十二年(1933)三月肺病更重,由济总送往浏河惠中医院疗养,七月济总遭大破坏,同时中央亦遭大破坏,医院中支部亦遭破坏。我以姓名不同得免,即到上海,但济总与中央和我的关系均断绝。不得已又到北平,到平后河北省委亦正遭破坏,于是又找特委发生关系,即决定再到西山疗养。

二十三年(1934)八月病很见好。此时河北省委移天津,北平市委又破坏光了。我在西山召集了几个零星同志,督促他们开始工作。十月市委正式成立,十一月,我把市委工作介绍给省委,这时我又开始养病。

二十四年(1935)五月二十二日,因白军二十五师党的支书叛变,使该支部和北平市委又遭破坏,而我亦于西山香山四王府南鲍家窑五号(又名丁家花园)养病处被捕。当日,囚于[北]平市公安局,叛徒们使了许多威迫、利诱、欺骗等方法,要我叛变,均经我坚决拒绝。因五月二十九日何梅协定关系,无法押往南京。旋六月十二日仍押回,囚于香山四王府南鲍家窑(丁家花园)五号,派公安局香山分署第六段看守。此时我看到有可能逃走,随即开始在病床上,做坐、站、走步等预备练习工作。练习了一月余,已稍能走动,就和我同屋住的养病人蒙仲穆要了五块钱(蒙是同情者,因与我同屋住,他也被捕。由被捕到公安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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