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暮雪宫与商(二)(3 / 4)
曹信见怪不怪,本想扔掉。可一看骨头纹理,让他大为惊奇。骨壁裂缝满满,显然是被人用重物敲击过,上面留有牙印,看来又不是重击,而是被人啃食过,咬力之大,足以让骨头生出缝隙。最可怕的是:这是一截小孩子的腿骨!
冷哼一声,他早就见怪不怪了,孙家明面上看似享尽天下风光,背地里做了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事。曹信是略为知道一点的,这具骨头的主人,是个孩子,确切的说,是所谓的“鬼童”,鬼童者,食物也。
豢养鬼怪,总要喂食,处子身体是再好不过的食材。孙家历代家主一脉相承,有二十四只极其诡谲的妖魔,专一替家主行阴鸷之事,只受命于家主。行事诡谲,效果绝佳,且从来不见光,世人只是听闻,见过的人都入了二十四鬼的肚子。孙家只有在遭逢大事难事时才会出动二十四鬼,一旦出手,立竿见影,便是皇宫内院,天上天下,都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自从第二代家主开始,二十四鬼就已经存在。一代代承袭,通过暗地里购买孤儿稚子,作为二十四鬼的吃食,枉死之后又怨气气凝聚,在洞中萦绕不散,助其修炼。它们的能力,恐怕早就突破了九旋境。
这潭面衣服,便是历朝历代,被扒光活活啃食致死的童男童女留下的。吃完以后骨架随手扔进潭底,腐臭难闻,留在曹信手中的这根腿骨,就是一个明证。
“该!”
曹信恶狠狠吐出一口气。
所幸世上出了个大仙人——王处,字宫韶,自号阳决子。与孙皓同朝为官,老先生常常劝孙皓,除掉二十四鬼,说道:当知器满则倾,须知物极必反。那时的孙皓正炙手可热,哪里管这些东西。当时一句自己还不是家主就推脱掉了。王处也没说什么,等到孙雁,孙霖都作古,天下归于兴,又提出除掉二十四鬼。孙皓反而扭扭捏捏,唯唯诺诺,不知道怎么推脱了。
酒极则乱,乐极则悲,万事尽然,言不可极,极之而衰。
王处深知此理,也深知孙家罪恶,公然咆哮朝堂,众目睽睽下与孙皓断交。然后一人携剑,云游万里,终在广林城外遇到这干杀人不眨眼的邪魔,缠斗一夜,尽皆斩杀。
天下争相传颂。
孙皓即使知道,王处本就和他打算势同水火。
怕个甚来!
曹信除却怀里的孙燕凉,倒有点支持府门外抄家的官兵了。这里空空荡荡,一想到二十四个鬼怪在黑暗中呲牙咧嘴,奔跑捉住那些哭喊乱跑的孩童,再几下撕掉衣服,生吃活啃,就让他不由得对孙家升起痛恨可怖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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