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惊悉冤情(2 / 3)
我会把这孩子丢在医院。”
那男子哭的像个泪人:“不要,我们反正活不下去了,你行行好收留他吧!只要让他长大就行,不要再认我们。”
“给我理由!”洛川作势要走。
这男子哽咽半天,说了事情缘由。
他叫薛洋,妻子叫尚梅,两人都是农村来的普通打工人员,在县城租房子住。日子虽紧巴,但是为了孩子,也为了美好的明天,从来没叫过苦喊过累,说白了就是任劳任怨的普通大众。
事情的变故是在一个多月前。
那天薛洋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听到有人喊叫抓小偷。薛洋是个热心肠,没事就助人为乐,既然遇到了,没有二话,马上就帮着追。
这一追就出事了,“小偷”在前面跑,在路口被一辆车撞飞,当场死亡。
出了人命,薛洋也觉得惭愧,寝食难安几天,突然收到一张传票,小偷的家人把他告了。一致认为造成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薛洋的追赶,薛洋要不追,就不会出车祸,人就不会死。那家人哭诉着死去的小偷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一死,天都塌了。薛洋大呼冤枉,他就是见有人偷东西,想帮着抓贼而已,怎么还摊上官司了。
最终法院让双方进行调解。争论了十几天,赔偿款定在一百二十万。
也就是说,薛洋要赔付给死者“小偷”的家属一百二十万。
打工没赚到钱不说,还欠下了巨债。薛洋觉得自己的天才是真的塌了。
死者家属占了理,每天都逼着要钱。
但薛洋和尚梅两口子辛勤的打工,一个月才五千多块钱,还得养家过日子,这怎么能还清?
两人求爷爷告奶奶,渐渐走投无路。
日子过不下去,实在没有办法,只剩下一条路——死。
所以夫妻俩决定跳楼自杀。
以洛川粗浅的法律知识,不知道薛洋错在哪儿:“你不会不答应吗?傻啊你。”
薛洋哭道:“陆法官说了,要不答应,那就是无期徒刑。”
“不会吧,就算真的过失杀人,最重也是七年,怎么会无期?”萧澜插嘴。
“你们肯定被人坑了!”洛川叹道:“为什么撞死人的肇事司机从头到尾就没有出现?谁给你们调解的。”
尚梅抹着眼泪:“是陆昌林陆法官!”
洛川昨夜才见过陆昌林,没想到他竟是薛洋家悲剧的参与者。他又不敢全信薛洋的话,这里面疑点重重。首先就是陆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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