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案中案(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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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

王鉷不是弥勒教,他和邢縡、何二所代表的弥勒教势力,仅仅是合作盗卖长安武库之中的武备,并没有参与到炸毁长安武库的谋划之中。

两个佐证。

第一个,孙员外郎真不知道何二运送了三千斤火药进入长安武库。

第二个,魏六,死在了王鉷一方人的手上,没有死在黑衣人的手上。

如果王鉷一方和黑衣人,就是蛇鼠一窝的话,根本不用费这个劲儿,还杀了魏六之后伪装成他是受粱十六的牵连而死,直接杀了,比什么不强?

所以,从这两个佐证来看,王鉷确实跟黑衣人不是一伙的!

现在,经过这些事情的排查,再加上谢三郎的分析,这两个案子的真相已经渐渐浮出了水面。

灞水码头大火。

这就是一场意外,灞水帮和蜀地商行的伙计争执,引燃了邢家商行的认旗,在当天大风的吹拂下,意外引爆了那一船火药,随后引燃了灞水码头停靠的所有漕船,在大风的加持下,彻底烧毁了灞水码头。

后续的发展,不过是两个不同势力对意外的应对而已。

黑衣人很直接,接到消息之后,直接抓了粱十六严刑拷打,然后得到了消息之后,杀人灭口。

而王鉷一方,不知道是早就料到黑衣人会杀人灭口,还是正巧发现了,反正他们抓了魏六之后,杀人之后,还特意伪造了现场,以期将魏六之死嫁祸在黑衣人的身上。

长安武库大火。

邢縡早有谋划,逐步实施,具体负责实施的,就是何二,他们利用曾经跟孙员外郎的合作途径,偷偷将三千斤火药运送进长安武库,与此同时,邢縡利用他和淮南一方的接触,不断释放出假消息来误导高明的追踪,最后,引爆了长安的武库。

至于这双方实力的构成,在如今这个时候,就简单了。

弥勒教一方。

黑衣人,工具人。

何二,负责具体实施。

邢縡,收集情报,传递消息,乃是关键人物,同时也是幕后黑手。

王鉷一方。

行动人员,还不确定是谁。

孙员外郎,为盗卖武库装备提供便利。

魏六,为倒卖漕粮提供便利。

王鉷,将非法所得补偿到两千万贯之中,进献给天子,一次固宠。

至于双方为什么会联合到一起盗卖长安武库之中的装备,这可能就要落到邢縡和王銲之间的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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