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6 / 6)
在的法律也拿他没办法。至于不给他注册登记,就更没有道理了。”
曹务平说:“怎么没道理?国外对这种人就有制约办法。新加坡不就有破产者入贫籍的规定吗?凡入贫籍者,不但不能去办新公司,连超过标准的富裕生活都不准过,你听说过没有?”
李局长苦笑着说:“我听说过,可那是国外呀,咱中国目前的工商法上没有这一条呀,你说让我怎么办?”
曹务平说:“你把有关法律全找出来,再研究一下,要像曹务成和他的律师一样研究透,找出理由来,对他所办的一切公司都不予注册,至少不能在我们平川注册,连办事处之类的机构都不准他设!”
李局长说:“曹市长,你想想,我是代表国家执行工商法的权威机关,对法律还能研究不透么?实在是找不出理由呀!”
曹务平火了:“那好,你们真找不出理由,就把责任推到我身上,就说是我这个市委副书记兼常务副市长说的,这家dmt国际商务公司不能注册。就算我走你工商局长一次后门了,好不好?我这么做是对大家负责,也是对我的亲弟弟曹务成负责,你心里要有数!”
于是,工商局李局长只好把不批准dmt国际商务公司注册的原因如实告知曹务成和牛头、马面二位大律师。曹务成和二位大律师啥话不说,转身就走,四天之后,便将一份行政诉讼状递到了牌楼区法院,状告平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连带责任人曹务平。
在这份行政诉讼状上,诉方义正词严地写道:“我国已步入法制轨道,国家的法制建设日益完善。但是,总有一些国家行政单位和部门屈从上级长官意志,有法不遵,肆意践踏国家神圣的法律。平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连带责任人曹务平先生,粗暴阻止我dmt国际商务公司的正常注册登记即为最严重的一例。”因此,诉方在诉状的结尾提出,“有鉴于此,诉方要求法庭责令平川市工商局及其连带责任人曹务平遵守我国工商法,按照工商法之规定,依法给我dmt国际商务公司进行登记注册,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二十四万五千六百二十一元六角整(亦可以美元支付,其折换价为判决生效之日中国银行公布之美元兑付中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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