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藏奴律例(4 / 5)

加入书签

纳。”

“这我知道,乐籍和奴仆已卖身,其人口税由主家缴纳合情合理。”

“当然。立国之初,民生凋敝,人口极少,户籍管理也很严格,人口税的征收是比较可控的。但是随着承平日久,人口日渐稠密,户籍管理却逐渐失效,失去土地的农籍、失去养生活计的平民,甚至破落的仕、军、吏、商等,大批人口自卖或被卖为奴,可是,这些人口,却在户籍文书里消失了。”

“消失了?”

“对,买断了他们的豪门大户,没有去衙门为这些人改变身份,当然,也没有编入自家的户籍中,因此,这些人在衙门的记载还是原来的身份、原来的籍贯,但是,却无法找到人,自然,也收不到税。”

“衙门不是每年都排查清点人口的么?”

“早就荒废了,而且,这么大批量的人口变动,根本无法控制。”

“所以,藏奴律例就是要把这些被藏匿起来的人口找出来……”

“没错,全面排查民间乐籍和奴仆人员,把他们都反映在衙门的户籍文书上,这样才能收到税,持续收到税,国库才有稳定的财源。”

“对朝廷而言,确实是件好事。”

“藏奴律例是很严格的,先给三个月时间,主动申报本户人口数量,更新本户户籍文书,三个月后,朝廷开始清查,发现漏报、不报的,每少一人,罚100两,少十人者,视同抗命不遵,轻者重课罚金,重者抄家入狱。”

听完司马攸的叙述,司马煦年沉吟了会,终究还是站了起来,背起手踱步,说道,“如果藏奴律例执行,必然会重创豪门大户利益。按我朝律例,为限制人口成为私人财产,奴仆人口税与其他籍别百姓不同,为累进税制,百人以下与一般百姓无异,男子10两、女子8两,但过百者则翻倍,过三百者再翻倍。中等之家奴仆数十人,上等之家少说上百人,如果是豪门大户,数百上千都有,光是税就吃不消。”

司马攸拍手笑道,“司马大人果然聪明,你所说的,就是藏奴律例的另一个作用,释放冗余人口。”

“这是何意?”

“以扬州一地来说,海上商贸和手工业十分昌盛,但是不管是行商、运输、还是手工活计,都需要大量人员,豪门大户把大批奴仆据为私产,使得本来就紧缺的人手更加紧缺。而且,豪门大户以私奴做工,成本极低,这样就对同行形成了极大的成本优势,逼得不少小行商破产被兼并。随着兼并的越演越烈,大者逾大,弱者逾弱,整个行业就会被少数人完全把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历史军事相关阅读: